第 三 章 客栈中飞来艳尸 [1]
金喇叭向他解释道:“我金某人并不小气,也不会吝啬一把刀,为什么你远离我们追寻仇家,要做生死之斗的时候,还要你带著生锈的柴刀?”
“你认为这并不重要?”
金喇叭正色道:“不,这非常重要。”
“哦!”莫名其妙。
金喇叭肃然的说道:“刀剑利钝,是没有什么分别。因为,要致人於死地的,不是刀剑,而是人的心;你若是无心伤人,刀剑虽利,於人无害,你要是有心伤人,即使没有刀剑在身,也可以伤人。”
“哇操,有道理!”
金喇叭说道:“还有……”
“还有什么?”
金喇叭沉思一阵,道:“阿雄,这三年来,你父母被杀的仇恨,在你心里没有丝毫消灭,我知道,你是一定要寻仇家的。”
“是!”
“可是,你必须记住一件事。”
“那一件事?”
金喇叭平和道:“你既然有心杀人,你就必须要随时警惕,也有会会杀。”
“晓得!”
金喇叭又说道:“不管他是谁?”
苟雄仔细的聆听。
“比如是我。”
金喇叭迅雷不及掩耳,突然的拔剑,抵向苟雄的肋下。
可是,苟雄那把生锈的柴刀,却比金喇叭的剑还要快,已用住金喇叭的腹下。
“哇操!”苟雄从容的说道:“老爹,我敢保证,下一个要用剑抵我的人,就不会活著。”
金喇叭“呵呵”笑了,说道:“如今,要你死也有简单了。”
苟雄也跟著笑了金喇叭带著温柔的笑,偎近苟雄道:“这样我们就放心了。”
苟雄在内心里,产生了一份骄傲……’因为,第一次他觉得自己做好一件事,受到别人的夸赞;不过,这只是一瞬间的事,他内几的骄傲,立即又消逝了。‘苟雄的脸色,由红润变成惨白。
他清楚的感觉到,金花一把短剑,正抵在他的腰眼上。
如果她真的要自己死,他已经毫无反手的机会。
“哇操,我实在想不到你?”
金花说道:“你应该想得到。”
她羞赧的垂下头,悄声的补充一句:“尤其是女人,向你献出温柔的女人。”
苟雄此刻的脸,一时比她的脸还要红。
风轻轻地刮著。
雪花出愈下愈密,顷刻之间,郊道被铺上白折一层。
春雪实在太美丽,太雅趣了。
虽说,冬雪路雪白可爱,却低不上这春雪,来得滞洒自然。
苟雄走在漫天雪花之中。
雪花白了他的头发,白了他的双肩,却冻红了苟雄的鼻子。
他穿著一身白衣白履,再添上这层白雪,整个人简直就像是一只“雪狠”。
这是苟雄到“吉林”以来,第一次遇到十雪。
但是他到此地,已经有好几天了,四处打听独眼刁、黑狗、马猴三人下落,看他们藏在那个洞?
所以,一早他就爬出热被窝,走出了客栈,风雪下搜寻探听。
怎奈这长街寂寥!
森冷的融冰,湿了他的衣襟,湿了他的胸膛。
可是一昨仇的势血,不断在他的心中翻腾。
苟雄挺起了胸膛,情不自禁高声唱歌:“宝塔高,挂柴刀,柴刀快,劈木块,木块长,排两行,尽管他歌喉不好,歌声却是非常响亮!
比报晓的公鸡,还要响亮十倍。
才唱到“排两行”,长街左右的人家,最少已有十户条开了窗户。
“干你娘,大清早哭什么夭?”
“什么?”
写完,雪球和鸡蛋,全都向他丢了过来!
苟雄这才想起,自己歌喉跟鸭子一样。
现在,离起床时候还早。
第一个鸡蛋还未掷到,他的人像老鼠似的,已抱著脑袋往回跑。
他一口气奔返客栈。
“哇操,有够衰尾(倒霉)!”
这时候,客栈的门还虚掩著。
而客栈里的伙计,根本就还没有起床,是苟雄自己将门本月溜出去的。
他将门重新掩上,正想喘一口气,忽然,发觉旁边,有一双眼睛在瞪著自己。
靠门的柜台上,卷伏著一只大黑猫,大黑猫的眼睛,睁得是又大又圆。
“看什么?”
大黑猫一点也不怕,仍然瞪著苟雄。
他伸手摸了摸大黑猫,蓬松的脑瓜子。
然後,苟雄穿过了厅堂,沿著走廊到自己房间。
门一推开之後,一股铁锈的血腥味,就迎面扑了过来。
“哇操,什么味道?”
苟雄吓了一跳!
他只希望这血腥味,产东是来自自己的房间。
“死人!哇操!”
只可惜他一眼就看到了一个人。
一个血染重襟的女人,衣衫不整躺在他的床上。
苟雄只看了一眼,他就知道那女人已经嗝屁。
因为,死人的脸色,毕竟跟活人的不太一样。
这人是谁?
他小心翼翼入内,眯起了眼睛端详。
进入眼廉的,是一张陌生的脸孔。
苟雄立即就可以肯定,在这之前,他并没有见过这个少女。
这介陌生的少女,居然死在自己的床上,他实在很难以相信。
苟雄无法相信,眼前看到的事实。
他自言自语的说道:“哇操,太奇怪了,在我离开之前,床上并没有死人,更不要说是查某(女人)!”
苟雄想这具尸体,一定在我离开後,被人搬进来房间。
他一步步走至床前,抓起了死人垂在床边的一支左手。
“哇操,真的是嗝屁(死)了!”
衣襟的鲜血已经凝结,死人的肌肝也冰冷了。
显然,这个少女已经死了很久。
“我刚出去不久呀!”
死人绝对不会自己走到房间来。
“哇操,是那个缺德鬼,把死人送到我的房间?想触我霉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