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劫 - [司马翎]

第十章 连威堡大意落陷井 [2]

  马仲昌道:“这话倒底是猜想而已,我可不去。”

  于得时道:“我也不管。”

  沈宇无奈道:“好,我去一趟,但你们小心些,现下已扯上连威堡,情势就复杂啦!”

  沈宇解开结绳,翻身上马,问明方向走法,最后伸手摊掌,道:“拿几块金块结我。”

  马仲景迟疑一下,才道:“好,位应该得一份。”

  他摸出六七块金子,放在沈宇掌中。

  沈宇藏起来,才道:“我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这个病人,此人一定贫病交迫,才会除了药物之外,还有首饰黄金之赠。”

  他不管对方信不信,立即策马掉首驰去。

  这一匹坐骑,果然不愧有马王之称,虽然较为矮小一点儿,可是这一驰去,不但速度奇快,而且平稳不过。

  在黑夜中,此驹一点儿也不觉得为难,越奔越快,到后来简直像一支箭似的,而蹄下却不曾颠簸过一下。

  一直驱驰到日上三竿之时,沈宇才缓下速度。但见在绿油油的田野中,已经有许多农人作活。

  晨间的空气十分清新,他深深吸了几口,但觉近数年来,胸襟从来没有这么开朗畅快过的。

  他朝道旁那些向他注目讶视的农人或行人,微笑挥手,那些人也颔首和挥手回报,使他感到人与人之间,实在不一定全是仇恨诡诈,而仍然有纯洁诚挚的情份,非常值得怀念和留恋。

  他已问过几次路,所以穿过一个村庄,便向右方的一条土径驰去,并且晓得在里许外山坡上的几间砖屋,就是目的地了。

  这条路突然变成青石板路,因此马蹄破踏其上,声音特别清脆。

  他愉快地漫想道:“数年来我一直觉得人生苦不堪言,久已不知欢愉和宁恬的心境为何物,现在忽然重获此乐,实是值得探讨其中之故。”

  这个问题甚是显浅,是以他很快就得到答案,敢情一是他已振奋起勇气意志,要以一己之力,将艾家那段血海深仇,予以化解。二来他此行乃是存下救人之心,并非为自己忙碌,而从善行之中,泛起了衷心的快乐。

  这两个原因,第一是他的人生之中,暂时有了高尚的目标,以往迷茫的困惑,已经消失。

  第二个原因使他获得了力量,任何一个人在行善之时,必定会得到快乐,这种高尚的行为,能使人感觉得到自己的价值。

  沈宇举手拍拍额头,自言自语道:“假如我早知道这么容易就可以自拔,我早该这么做啦。唉,怪不得古人说为善最乐,我只做了这么一点点的事,便获得了丰厚的报酬,可见得古人诚不我欺。”

  他喃喃自语之声,与清脆的蹄声相应和,又是别有一番风味。

  不知不觉中已来到这几间砖屋前面,沈宇约略一望,已知道一共有十四户人家。在屋处平坦的土坪上,有几个正在游戏的儿童,都停下来瞧他。

  沈宇跳下马,向一个较大的男孩招手,叫他过来,问道:“那一家有病人,你必定知道吧?”

  男孩指一指左边的一间屋子,沈宇道:“我是送药来的,他家里有人在么?”

  男孩点点头,道:“二叔病得很厉害,二婶在屋里。”

  沈字从鞍袋中取出药物,大步行去,到了门口,只见房门半掩,门内便是一间小厅堂,寂然无人。

  他特地咳一声,跨入屋内。

  左厢房内突然传出一阵悲啼,沈宇知道不妙,连忙奔过去,探头一望,但见房间不甚明亮,一个妇人跪俯在床边,发出悲声,床上躺着一个男人,虽是匆匆一瞥,亦看得出他已经骨瘦如柴,想是卧床已久。

  沈宇一径入房,过去抓起那男人一只手,把一把脉,便颓然放下。

  这时,正在悲啼的妇人忽然跳起身来,反倒把沈宇骇了一大跳。

  那妇人满面泪痕,虽然已是四十上下之人,但面目轮廓,甚是清秀,还有几分风韵。

  她急急道:“你可是从连威堡来的?”

  沈宇道:“是的,但看这情形,恐怕已来迟一步啦!”

  那妇人急忙道:“药呢?带来没有?”

  沈宇道:“带来了。”说时掏出药包,还顺手将那一份金饰,放在旁边的几上。

  那个妇人赶紧煎药,沈宇默默着她忙碌,打消了告诉她,这个男人已经气绝毙命的想法。

  他举目四望,但见这间屋子,虽是山村乡居格局,家具都甚粗朴,可是挂有一幅山水长轴和对联,布置得也颇为高雅。

  沈宇登时联想到这个已经一瞑不起的人,生前定是高雅脱俗之士。可是他们居然与连威堡似乎有着极深的关系,倒是使人感到不解。

  他悄然行出屋子,付道:“这个妇人伉俪情深至此,实是难得。

  我且让她忙碌一下,先别打消了她的希望。虽然这个希望,只如昙花一现,甚是短促,但仍然比没有的好。”

  那匹矫健名驹朱龙,见他行来,昂首喷气,好像表示它还未疲倦。

  沈宇拍拍它的颈子,然后跨上去,顺着来路行去。

  绿油油的禾苗,长遍田间,野外也是一片翠绿,远山如黛,在这一幅宁静的景色中,又透出一片蓬勃生机。

  在他心中,那个卧床不动的男人,以及那个清秀妇人的影子,也没有消灭。

  因此他一面感到大自然孕含着的生机,一方面又嗅到永恒的死亡。这种强烈的对比,使他泛起了奇异的感觉。

  随日影渐移,这些田野村庄,都抛在后面。

  沈宇并没有急急赶路,但由于未龙脚程甚快,是以虽然不是急赶,还投宿了一宵,可是在翌日上午,也就到达距连威堡不到十里的地方了。

  他先将朱龙藏在一片树林中,这才徒步前往。

  踏入连威堡,但见屋宇连绵,人口稠密,街道甚是齐整宽大,店肆林立,显出一片繁荣景象。

  沈宇已打听过这连威堡,在周围百余里之内,乃是第一大市镇,比之一些县城,还要繁荣。如今亲眼目睹,果然不假。

  大概是此堡时时有外地之人来往,是以沈宇虽是装束略异,气宇轩昂俊挺,却没有引起什么人注意。

  他在堡中信步而行,转得几转,已知道前面的一座巨大府第,必是堡主陈伯威的居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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