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妖鼠 [2]
穿过两层营寨,吴不赊到了小风山下,但见密密麻麻的兵马堆在山下,正在攻城。小风山依山而筑,沿山势展开,直至河岸,就一条道,于承数万兵马,结成数个方阵,但闻一通鼓响,一队兵马冲出,约有千人,沿山攻上。山上顿时箭矢如雨,于承的军队再近,山上便是滚木擂石,纷纷砸下。攻得有大半个时辰,于承军折了有二三百人,军中锣响,剩余人马撤下,城上的守军来不及歇息,又闻鼓响,方阵中又冲出一队人马,还是千人左右,再一次攻上。
吴不赊看了半天,始终是如此反复,于承军虽然冲不上去,但胜在人多,车轮大战;小风城中的守军就不妙了,守军人少,虽然也是分班守城,但最多两三班就是一轮,而且总有死的伤的,死伤一个便折一分力量,而且守城的器械有限。箭如雨下固然爽,但这雨有下完的时候啊!吴不赊只看了两阵便看出端倪,城上往往要等于承军近了才射箭滚石,明显是城中箭枝、擂石不足之故。
“于承虽然急切间攻不上,但若是这么日夜不断地攻打,耗也把守军耗死了。”吴不赊暗暗凝思,却不急,静待天黑。果然,天黑了于承军也不休息,军士轮班吃饭,点起火把攻城。
到这会儿不必再看下去,吴不赊已经确定,于承是铁了心要先拿下小风城,再稳扎稳打来拿扶风城。他想去回报林微雨,却又转念:“风余王援军没来,即便回报林微雨,她也只有干着急的份。于承摆的两道营寨,至少能拦住两万大军,扶风城合城不过三千多人,根本没有力量冲过来救援,真要出城,只怕救人不成,自己反被于承一口吞了,肉包子打狗。这馅儿还是个大美女,太划不来了。”
吴不赊要显手段赢得林微雨的芳心,既然回报林微雨无用,便自己想办法。他围着于承的军营绕了两圈,于承五万大军,铁打的营盘,吴不赊根本没有半点儿办法,把常无敌所说的战例拿过来,没一个能用的。五千对五万,实力过于悬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毫无用处。
“别急,别急,慢慢想。”吴不赊到风水河边洗了把脸,让自己冷静下来,思忖,“常无敌这嘴上把式不管用,得另想办法。俗话说商场如战场,那么战场也就如商场。”想到这里,他自己点头,“对了,就是这话。”觉得眼前有霍然一亮的感觉,于是再往下想,“现在就是一盘大生意,我是本郡商家,于承这个奸商要来抢我的生意地盘。他势力大本钱足,不惜血本砸货,我本钱小,像他那样砸货,根本砸不起,那要怎么办?”
想到这里,吴不赊理清思路了,接下来是想对付的法子。他忽地记起一个案例,后凉国有个姓王的绸缎商人,到前凉国都做生意,想要利用后凉国绸缎便宜的优势,以低价一举占领前凉国都的绸缎市场。前凉有个姓古的大绸缎商人,眼见后凉这个王姓商人来势汹汹,硬拼根本拼不过,他琢磨一番,想到绸缎是丝织品,织绸必要丝,于是他就悄悄摸到后凉国,用高出一成的价格收购后凉国的生丝。
后凉这个王姓商人只顾低价倾销绸缎,眼见占领了前凉国都的大部份市场,光顾高兴,根本没留意到自己国内的生丝出了问题。到存货差不多了,要新的绸缎稳固市场了,王姓商人才发现,用来织绸缎的生丝都给人收走了。不惜血本刚打下的市场,没有新货继续供应,又只有眼睁睁地放弃。而那个古姓商人呢,在积存了足够的生丝后,还张开大嘴吞下了一批王姓商人低价倾销的绸缎,到王姓商人无货撒军,前凉市场又成了古姓商人的天下。他把低价吞下的王姓商人的绸缎抛出去,又海赚了一笔。最终的结果,王姓商人赔了钱没占领市场,古姓商人稳固了市场还大赚了一笔。
“这两个例子有相通之处。”吴不赊拿根树枝在地下划,“我现在就是那个古老板,于承就是那个王老板。于承货足不惜血本,我拼不过,那就不能硬拼,得去阴他的后手,让于承接济不上,他自然就要退兵了。于承的后手是什么呢?兵马?他五万大军,一时半会儿死不完。兵器?估计也不会少。粮草?”
想到这里,他猛地跳了起来:“是了,粮草,五万大军人吃马嚼的,粮草可不是个小数目。于承的粮草就是王老板的生丝,只要断了于承的粮草,他非得乖乖退兵不可。”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道理,军中任何一个人都知道,吴不赊绕了半天才把这道理绕明白,还高兴得手舞足蹈。亏得他是一个人自言自语,要是到林微雨面前表现出这个样子,那林微雨真要对他另眼相看了。这倒不是说吴不赊是个二傻子,吴不赊绝对很聪明,只是聪明人都有这么个毛病,喜欢把简单的事情给想复杂了,结果绕半天得出的结论,还不如二傻子直接。当然,这也是吴不赊实在没经过战阵不懂兵法,一切都要摸索,才弄成了这个样子。
要断于承粮草,最好的办法是找到于承的粮草大营,一把火烧掉,吴不赊在于承的营中溜了一圈,见营中存粮不多,心中便疑惑起来:“难道于承的粮草大营设在风水河之南?”
想起之前看到风水河上的一条浮桥,他明白了,再到风水河边,遥望对岸的大风城,想:“于承的粮草大营必然设在大风城里,这样就不怕林微雨突袭,烧他的粮草,如果能打下小风城,再以小风城屯粮也来得及,而且十分稳妥。”
吴不赊往桥上看了看,浮桥两端都有守军,变成猫跑过浮桥,守军可能不会在意,但也可能引起怀疑,从上游或下游飞过去也是可以的,但吴不赊懒得费那神,在水边一滚,化成一段枯木,滚入水中,浮浮沉沉过了风水河,到对岸又化成猫,便往大风城跑来。
大风城建在大风山上,规模比小风城要大,地势也要平坦些,但仍然颇为险峻。当然,所谓的险峻,是对人而言,对猫就不存在。吴不赊到了城下,眼见城门紧闭,城上兵卒来往巡逻,守卫甚严,他也不在意,攀城而上。有个士兵见野猫攀墙而已,也不在意,却对边上同伴道:“好大一只猫,要是打了和着蛇肉一起炖,那叫龙虎斗,可是一道名菜呢!”
他的话引发了同伴腹中的谗虫,道:“你准备弓箭,看我引它过来。”说完闪身躲了起来,嘴中发出“喵喵”的叫声,倒也惟妙惟肖,不过他能骗自己,吴不赊全然不理,尾巴一甩,跃下城墙。背后还传来那人遗撼的声音:“怪了,我学母猫叫这傻猫居然不上当,莫非是个母的?”
“你姐才是个母的呢?”吴不赊心中骂一句,在城里转了一圈,果然发现了数十个大粮仓,但守卫森严,少也有三千人马,而且粮仓与粮仓之间都有一定的间距,又备有灭火设施。以他的身手,突然暴起,点燃三五个粮仓自然不成问题,但惊动了守军,再想点火就难了,而且三五处火头也很容易打灭。可以说,凭他一个人,想要烧了这粮草大营,基本上没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