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剑冰心 - [陈青云]

第 一 章 闪电杀手 [1]

雪剑。

  当代第一奇兵,“顽铁大师”南宫宇冶铸,费时三十六年又七个月零三天,剑长三尺六寸,切金断玉,无坚不摧,唯剑性奇寒,取材自极地玄冰窟之万年铁母。

  发炉之日,适逢“地三妖”及“石城八怪”赶到谋夺,遂成为开剑之牺牲。

  剑成,人与器俱失其踪。

  以上这一则简略的记载,是见于“剑圣”公孙无望的遗札中,曾引起武林的骚动,于今犹未止息。

  六月天!

  赤日炎炎,流金或石。

  有钱的爷们要就是觅地避暑,要就是家居蛰伏,但必须为生计而奔波的行商贾贩人等都尽量把日程改为夜路,早晚趁凉,白天歇脚,如果非白天上路不可,也都单衣赤膊,抢凉赶荫,这种热死人的天气,要是有人穿着狐皮袍子顶太阳,那这人不是疯子定然也是怪物,可是天底下无奇不有,眼前就有。

  开封城外的官道上,烈日当空,铺路的青石板烫得可以烤熟鸭子,天地真成了一个大火炉,行人莫不挥汗如雨,尤其那些身上还有负载的苦哈哈朋友,擦汗的布巾每隔一阵子就得拧一次水,简直热得叫人发狂。

  现在,如果有一桶冰凉的水从头淋下,或是干脆整个人没到冷水里,那该是非常非常惬意的事,可惜这只是热昏了头的胡想,沿途连一条可以湿湿脚的小水沟都见不到,草候着头,黄土仿佛已晒成赤红。

  这时,居然有一个暖带轻裘的年轻人在火伞下安步当车,一副悠然自在的样子,像是在冬寒未尽的郊原踏青。

  所有见到他的人全直了眼,感受上不是遇到疯子,简直就是碰见了鬼,因为疯子也是人,虽然心智丧失了,对许多事物已失去正常的反应,但生理上的变化是自然的。可是,此人额不见汗,连脸皮子都不红,你说邪门么?

  他真的是鬼么?当然不是。

  鬼不会在大白天现形,他不但百分之百是人,而且还是个赫赫有名,令江湖黑白两道闻名丧胆见影亡魂的人。他是谁?

  闪电杀手“不见红”司徒明月。

  人如其名,他的风采就像天上的一轮皓月。

  他何以有这外号?杀人能不见红么?答案是否定的,用剑杀人当然非见红不可,问题在于被杀之人没有当场见红,通常是在他收剑之后甚至更久才开始流血,为什么?通天之下知道这秘密的一共只有三个,除了他自己,一个已经不在人世,所以实际上只有一个。

  他年纪不大,绝对没超过二十四岁。

  他十九岁出道,于今整五年。

  五年,他做过不少震惊武林的大事,其中比较胎炙人口的是诛杀中原道上以暴虐凶残闻名的七剑十三鹰,使茶毒武林十二年的“剑鹰帮”瓦解冰消。其次是剪除关洛巨盗“牟氏三凶”。再就是废了称霸关外达二十年之久的黑道魁首“笑面阎罗”皮立万,而使他在出道之夜一夕成名的是击败不可一世的“青城八剑”。“青城八剑”是集合该派的三代高手,曾经粉碎过昆仑、武当、峨嵋、华山四大剑派的高手,能将之击败可以称之为武林奇迹。

  他有两样很明显的标志,一是不分春夏秋冬四季,他身上穿的都是极华贵的皮裘;另一是他的佩剑,银鞘、银柄、银穗外加一颗悬在穗上的核桃大的晶莹白珠子,任何在道上行走的只要见到他的影子便能认出来。

  还有,就是他那份天生的高贵气质,使他成为不折不扣的贵公子,而冷峻也属他的特征,令人不敢逼视。

  好不容易前边出现了一片苍绿,仿佛就是沙漠绿洲。

  三株浓荫匝地的大古榕如顶顶大无朋的巨伞撑苗在路旁,荫覆数亩,不但遮盖了长长一段路面,遂形成了一大片阴凉,喷火的太阳被阻隔了。

  树荫下空荡荡不见行人,因为这是私人开的路。

  官道两端的人马投入荫凉汇聚,脱衣服、拭汗、喝凉茶、摇扇子,有的干脆朝地上一躺,四仰八叉大喘其气。

  司徒明月来到,穿过人群,到树荫旁缘没人的地方面向岔路拣了个光滑的石头坐下,这位置已漏阳光并不凉。

  人群稳下来之后,嘴痒的便开始抖嘴皮子了。

  “那穿皮袍的公子哥儿满有意思的……”

  “不知是个疯子还是白痴?”一个尖嗓子的年轻小伙子立即接话,“这种天气穿皮袍,不怕烧坏了骨头,真他妈的造孽。”

  “喂!小声点,说不定是什么奇侠……”

  “江湖奇侠?哈!”尖噪子的声音更大。

  “他不是带着剑么?”

  “剑?城里街上什么地方没得卖?”

  “老兄,人家剑柄上那颗珠子值多少家当?”

  “你知道那是真的假的?”顿了顿又道:“俺跑的地方大,见的古怪事可多了,凭那一身行头,带不起跟班骑不起马?告诉你,八成不是失心疯便是呆子,说不定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只有一点好处,这种人不会闯祸。”

  “像么?”另外一个接了口。

  “你不见他那木头样子?”

  司徒明月坐得很远,但人群里的每一句话他一个字不漏,这种情况他碰得多了,无知俗人,根本不值一笑。

  他仍呆呆地坐着,目注岔道尽头。

  远远看去,在一般平常人的眼中他的确像个呆子。

  一声重重的冷哼过处,一个苍老的声音道:“出门在外,还是少翻舌头为妙,没听过祸从口出这句话?”

  说话的是一个靠在树身上打吨儿的糟老头子,说他是糟老头子一点不假,一身粗布衫已看不出原来是什么颜色,黄不黄黑不黑还加了两个补钉,鞋尖子露出脚趾头,一蓬枯草似的头发纠缠着满嘴胡须,身边还放了根青竹子。

  尖噪子是个瘦削年轻人,看上去不到三十岁,嘴皮薄薄,头骨高耸,一眼便可看出是那种喜欢饶舌之人,凭老头子的形象,他当然不服气。

  “老头,你教训俺?”他瞪起了斗鸡眼。

  “那也没什么!”

  “你算老几?”

  “至少比你多活了几岁,多耗了些米,多走了些路,多见过些世面,对别人不敢说,对你来说算老大足有余。”话说了一大串眼睛却是闭着的。

  “老不死!”

  “好在我老头子设做过贼,世代身家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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