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定魂指 [1]
吻着她的朱唇,摸着她的酥胸,恨不得一口把她吞下去。
卟通!王志刚猛一用力,将那美女推倒在地上。
美女眸中欲火如炽,柔情似水,软若无骨的纤手向他一招,娇滴滴的说道:“志刚,我的宝贝,你来呀!快点嘛!”
王志刚耳闻目见,飘飘欲仙地道:“心肝,我的甜心,我来了,我来了。”
一个饿虎扑羊式,就压在她的身上。
这当儿,丽人帮的黑、白、绿、红四坛坛主,也适时围拢上来,奏起了云山邪乐,雾台春舞,直看得王志刚欲火中烧,双目尽赤,口中狂喊着:“我爱你,我爱你,我需要你!”
说着,已伸手抓住自己的衣服,准备脱衣上阵。
黑心狐韩菁菁看在眼中,瞟了余梦仙一眼,道:“帮主,小魔神智已失,我们是否立刻采取行动?”
摄魂仙娘前欺数步,郑重其事的说道:“慢一点,这小子神智虽失,功力仍在,偶一不慎,就会铸成大错,不如等他正在兴云作雨的高xdx潮之下再下手为妥。”
她这儿余音袅袅未尽,霍然——
一声惨绝人寰的哀鸣声突告破空传来。
就在王志刚准备宽衣解带,疯狂发泄的当口,陡然间,脑中灵光一闪,他忽然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事,当下疾伸双手,勒住那美女的脖子,活活地把她勒死。
勒死一个,气犹未消,呼地一跃而起,虎吼道:“哼!你们这群无耻的淫婆,我要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双臂一圈,狂风大作,连攻三掌。
盛怒之下,用力极重,足可开山裂石,黑、红、绿三坛坛主闪躲不及,立刻肢离体碎琵琶飞,死于非命。
王志刚扬脚踢飞残尸,忽又向最后一个白衣坛坛主扑过去。
这一切全发生在瞬息之间,余梦仙、韩菁菁根本来不及应变,眼见红、黑、绿三坛坛主已死,黑心狐大是吃惊,急声说道:“帮主,我们快上吧!否则,周坛主也要完了,本帮能有今天,曾经十几年的惨淡经营,怎可轻易被小魔所毁。”
摄魂仙娘目注场中,肃容满面的说道:“副座,你别心急,小魔此刻欲火高烧,已经到达无可抵抗的程度,本帮主所独创的‘五美荡魂舞’,非比寻常,一旦迷失本性,就非要发泄不可,否则,就会欲火烧身而亡!”
说到这里,场中情势已变,王志刚扑击之势,忽然变成撞抱,一把将白衣坛坛主按在地上,以最快的动作,脱去自己从马超俊身上剥下来的黑色外衣来。
黑心狐韩菁菁见状一喜,道:“帮主智高一筹,果然被你算中了!”
摄魂仙娘得意的一笑,道:“副座,这半件九龙袍已是举手可得,只要再将另一半夺到手,不久的将来,你我将是天下武林第一人!”
眼见主志刚一边狂吻周坛主,一边已抓住裤腰带,准备上阵出征,当下冷冷一哼,道:“副座,我们上去,差不多可以下手了!”
黑心狐韩菁菁颌首一诺,和余梦仙齐肩并步地冲上去。
蓦然,半空中传来一声娇叱,道:“哼!你们简直太卑鄙了!”
话音未落,人到掌到,泄下一条娇小的人影。
掌风贯顶,非比寻常,二人又不知来人是谁,及功力的深浅,未敢逞强硬封,赶忙摇身闪退七尺。
乍见丽影一闪,场中已多了一个美丽少女。
黑心狐韩菁菁看得一楞,寒脸叱道:“野丫头,你是谁?”
“何丽华!”
“啊!你是毒魔何俊的宝贝女儿?”
“不错!”
“你凭空而降,意欲何为?”
“我要阻止你们的丑行,更是救王公子!”
“你认识王志刚?”
“当然!”
“你很爱他?”
“废话!”
“毒玫瑰,虽然,你在江湖上小有名气,可是在本副帮主的眼中却无异顽童小丑,识相的赶快逃命去吧!”
“黑心狐,姑奶奶既然敢来,就没把你们放在心上,就凭你的这几句话还吓不倒人!”
黑心狐闻言大怒,正待发作,白衣坛主眼见何丽华突现场中,深恐夜长梦多,发生意外,乍然并指如戟,点向王志刚的“穿门”死穴。
王志刚此刻昏昏沉沉的,一心只想兴云作雨,情势可谓险极。
所幸,毒玫瑰何丽华一直密切注意着白衣坛坛主的一举一动,睹状心惊,口喊一声:“贱婢找死!”
卟!屈指如钩,电弹而出,白衣坛主的右手食指立告震断,阴谋未逞。
毒玫瑰好快的动作,身一摇,掌一挥,已欺身扑至,一掌贯顶而下。
其势如涛,其快如电,白衣坛主想还手哪还能够,惨吼一声未落,人头已告破碎,匆匆忙忙的向阎王爷报到去了。
余梦仙和韩菁菁看得心惊肉跳,正待出手发难,王志刚猛的站起身来,喝道:“那来的野丫头,破坏大爷的好事,我一掌毁了你!”
呼!不管三七二十一,扬掌猛攻何丽华。
何丽华见他本性已失,连自己也认不出来,心中大是酸楚,赶忙飘开丈许,大声道:“王公子,王公子,我是何丽华,我是何丽华呀!”
这话等于白说,王志刚傻楞楞的望了她一眼,摇头说道:“我不认识,我不认识!”
边说边走,抱着白衣坛主的尸体,向乱山之中走去。
余梦仙正为二人自相残杀欣喜间,忽见王志刚扬长而去,不禁一呆,道:“副座,快去把他截住,要是被他走失,再找可就难了!”
黑心狐韩菁菁躬身一诺,电纵而出。
毒玫瑰何丽华横身一拦,道:“别动!”
黑心狐怒叱道:“你要干什么?”
“委屈阁下在这儿站一会儿!”
“哼!就凭你还拦不住我!”
“那你不妨试试看!”
“试就试,难道本副帮主还怕你不成?”
当真双掌作势,欺身迈步,向前硬闯。
“看掌!”
“看掌!”
二人同时发话,同时发招,场中被狂飙所笼罩。
一迎一进之间,快如电内雷奔,转眼两掌已告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