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断手挖眼为义兄 [2]
曲君武忽然表情变得很严肃,鬼刀勾千魂本来还想再说说雷万英的,但一见他严肃的神情,立刻停口忍了下去。
他不说,曲君武却开口了:“这条老牛虽然又跛又瞎,但他带着的并不是牛子牛孙。”
每当曲君武表情变得很严肃的时候,就没有任何人敢再乱说话,勾千魂虽然是曲君武面前的大红人,但也不例外。
因为,如果在曲君武心情暴躁烦乱的时候,谁还在胡说八道,这个人很可能连舌根都被拔掉。
这绝不是夸大其词,在公子堡中,有几个哑巴,就是因为乱说话,而被曲君武弄断舌根的。
但只有罗飞是例外!
因为这个年轻人根本就天不怕,地不怕。
罗飞在五英山庄外,将秦起英弄得四面楚歌之后,又骑着快马回到公子堡,他在公子堡的地位,似乎已高过了七公子。
甚至连鬼刀勾千魂见到了他,也是恭恭敬敬盼,好像公子堡中除了曲君武之外,便轮到了这个原本藉藉无名的罗飞。
曲君武面前的大红人,有谁敢得罪他?
现在,曲君武表情变得严肃,连勾千魂都不敢再开口,罗飞却淡淡的道:“虽然五英山庄的人不是牛子牛孙,但也决不是老虎。”
曲君武面色有点不好看,道:“你敢小觑五英山庄?别忘了娇兵必败,老子不想公子堡中的人,个个都变成过分自信,过分骄傲的娇兵。”
罗飞道:“这个当然,最少,柳如雄就是死在骄傲这两个字了。”
提起了柳如雄,曲君武不禁心中一阵绞痛,他虽然赋性凶狠残酷,但仍有充满人性感情的另一面。
他对于七公子的每一个人,都贯注了不少浓厚的感情。
柳如雄死了之后,他几乎每天都到坟前看他,每一次到坟前,曲君武都重复着自己的誓言:“必杀死了丁兆雄,为你报仇。”
口口口口口口
公子堡外,一片宁静。
虽然这儿有一百多个人,但连半点声响也没有。
黎明已将至,每个人都在等待。
既等待黎明,也在等待最后的决战。
路云飞倚卧在一株大树下。
丁兆雄却躺在那口棺材上面。
他手里有一坛酒,而且酒坛里的酒已快喝光。
这两个人,是一百多人中态度最散慢潇洒的两个,因为他们并不是五英山庄中的人,不必那么紧张在意。
何况这两个人生性就是如此。
路云飞忽然站了起来,走到了丁兆雄面前。
丁兆雄喃喃笑道:“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路云飞叹道:“江湖上的战争,虽然比不上战场上千军万马,那种惊天动地的场面,但惨烈残酷之处,却往往有过之而无不及。”
“你以为我在这时候喝酒,是因为心中害怕?”
“你并不害怕,而是潇洒。”
“有人形容我冷酷无情,也有人说我是个只会杀人的木头人,但却从来没有人说我是潇洒。”
“但你的确很潇洒,因为你已在逐渐改变。”
“改变?”
“不错。”
“我改变什么?”
“其实天下间每一个人,每天都在改变,有些人改变得快,有些人改变得慢,但无论是谁人都会变。”
不错,有一种人会越变越坏,但也有一种人会变好。
丁兆雄忽然道:“曲君武为什么还不出来?雷万英又为什么不攻进去?”
“他们都在等待机会。”
“等待一击致胜的机会?”
“是的,因为这一战足以决定双方二十年来斗争的成败存亡,日后的声望,实在是一场非同小可的大战。”
“照你估计,胜利将会属谁?”
路云飞摇摇头,忽然长长吸了口气。
丁兆雄并不愚昧,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两虎相争,两败必亡。
这种例子,在江湖上可谓屡见不鲜,而且每天都在不停地发生,不停地上演。
人类一方面渴望和平,但另一方面,却又不停地制造纠纷,制造死亡与流血的悲剧,真是矛盾。
路云飞抬头看看东方,天色已快亮了!
口口口口口口
晨曦。
公子堡的大门,突然打开,一百三十二个黑衣武士,整整齐齐列队而出。
另外四名壮汉,抬出一张高大的虎皮交椅,那是曲君武的宝座。
路云飞冷冷地道:“好大的气派。”
这时候,丁兆雄刚喝完酒坛里最后一口酒,觉得头脑比任何时候都更清醒,多数人喝完酒后,头脑都会变得有点糊涂,但丁兆雄恰好相反。
他当然不会忘记,他在十几天前,曾经在金骰子赌场杀了四公子柳如雄。
他心中暗想:“曲君武一定恨他入骨,一定会想办法,替柳如雄复仇。”丁兆雄想到这儿,不禁轻轻抚摸着那口棺材。
燕如英突然走过来,对欧阳杰道,“这口棺木是曲君武的,你别妄想鸠占鹊巢。”
丁兆雄大笑起来,道:“这种东西,我当然不会喧宾夺主。且待我把它送到曲君武的宾座上去。”
说着,翻身跳下棺木,左手轻轻一托,竟然将棺木托在胳膊上,大踏步走到那张虎皮交椅前丈外处,运劲一抛。
棺木重达二百余斤:这一抛之力,实在惊人之极,如果抛个正着,耶张虎此交椅的势非被撞成稀烂不可。
倏地,一人从椅后抢身而出,怒喝道:“放肆!”
眼看棺木巳到交椅前不足三尺,那人竟然窜身挥拳将棺木击穿一个大洞,然后再另上一脚。
好威猛的拳头,更威猛脚力。
整口棺木,突然就像碰到了一块大岩石一样,四分五裂,被踢成碎块。
丁兆雄脸色一变,想不到公子堡里随随便便冒出一个人来,拳脚功夫便是如此惊人。
“你是谁?”了兆雄问那人。
只见那人年约三十左右,是个长相十分斯文的中年秀才,他冷冷一笑道:“在下勾千魂,你就是寒星杀手丁兆雄?”勾千魂的笑脸面肌肉不动,看来是戴了人皮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