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成者为王 [6]
不由自主地,公孙劲竹与杨氏兄弟全象被慑去了魂似地直勾勾地死盯着“玉麒麟”,他们那种瞪着眼,张着嘴,不停地大口大口吞咽唾液的形状,看上去实在可笑,宛如这一刹那,连他们的心神也全钻进“玉麒麟”肚皮中了……
拿着“玉麒麟”的于德寿,那模样也不比他的手下们高明多少,一双眼球几乎差点突了出来,脸上的肌肉在微微跳动着,因为跳动,而组成了一些贪婪的皱纹,他露着一口牙齿,用舌尖抵住门齿,眼里象有一团火,呼吸也粗浊得带点“呼呼”之声,假如能吃,只怕他老人家早已在“玉麒麟”身上咬了一口!
好一阵子……
秋离淡淡地笑了笑,道:“怎么样?够了吧?”’几个人惊然一凛之下跟着齐齐面上发热,他们连忙收回视线,又立即闭上嘴巴,互窥一眼之后全尴尬地呵呵干笑起来。
于德寿将“玉麒麟”放在炕上,搓着手,满怀兴奋地赞叹道:“果然名不虚传,宝物,是宝物,为了它,就是再多费些劲,再多搭上几条人命也值得!”秋离摇摇腿,一笑道:“只要不搭上你自己的命,瓢把子。”急忙打了个哈哈、于德寿笑道:“哪里话,哪里话……”
‘那边,公孙竹劲抚掌道:“这‘玉麒麟’乃为‘星泽玉’所雕就,老夫虽久闻那‘星泽玉’之名,却素来未曾亲见,今天可真算开了眼界,太好了,此等‘星泽玉’玉质之佳,不要说是这么大一块,又精工雕成了物形,便是指头大小的一丁点伯也所值惊人,珍罕无比呢……”杨氏兄弟中的老大杨咎也羡慕地道:“天下之大,却也真有些匪夷所思的名珍奇宝,这尊‘玉麒麟’落在我们黄衫会手中,不客气地说,只伯要妒羡一些江湖蛇鼠了……”
他弟弟杨申也呵呵笑道:“所谓天下至宝,唯有德者居之,我们虽然不算有德,当家的却可承之无愧,不客气的说,这玩意也就笑纳不敏了……”于德寿异常受用地道:“也是各位弟兄同心合力的结果,这‘玉麒麟’今后足可为本会镇门之宝,更是我‘承舵黄衫’的威信表征!”杨氏兄弟齐齐拍手道好,‘杨咎又道:“当家的,那两枚麒眼,不客气的说,可就是世上所传的‘馅钻’所镶嵌?”点点头,于德寿道:“不错,是两粒‘焰钻’!”哧哧一笑,秋窝道:“‘星泽玉’灵润之气,可以孕殖养育天下奇丹异草,而‘焰钻’之功有如古传‘夜明珠’,置暗室中晖晖生光,宛似百盏银灯齐燃,明亮光灿,景象万千,更能避邪除秽,洁气澄尘,好处可多着呢!”怔了怔,于德寿陪笑道:“秋兄所知渊博,可是全都晓得……”秋离微唏道:“马马虎虎,反正想骗我也不太容易就是了!”搓搓手,于德寿又道:“那么,秋兄,那株‘丹参’,可是现在就取?”点点头,秋离道:”也好,我自己来。”’说着,他立身而起,大步走到炕前,略一审视炕上摆着的‘玉麒麟’,已伸手到麟角之上,他两指捏着角端,轻轻一摇,呢,那两只两寸多高的白色麟角已经拔了下来。
拈着麟角,秋离古怪地笑着道:“这玩意是如假包换的‘白犀角’,原装货。你们大概知道,拿着这‘白犀角’沾水,在碗里轻轻一磨,水就变成了碧绿之色,冲上半碗之后服下,不仅可治任何内伤沉症;疑难杂疾,就连刀剑掌创,也一样能以药到春回,凡可生死人而肉白骨了。在苗疆一带,当地的土人们对这玩意珍惜若命,得到一截就视若拱壁,历代相传许为家宝,因为他对腐气沼潭蛊毒亦有奇效;换句话说,各位有了这么一整只‘白犀角’,非但可以挂起招牌来改行行医,更能藉此财源滚滚,或兴隆通四海,或茂盛达三江了……”室中的四位黄衫霸才全跟着笑了起来,但是,精灵者辣的秋离却听得出他们隐在笑声后的紧张,看得出他们每一张友善面孔背后的猜疑与不安。呢,虽然大家早就谈定了,可是,这些人仍在担心着秋离会突然改诺翻脸,来个黑吃黑,独吞大吉呢……
唇角露着一丝讽嘲的笑意,秋离自麟角拔起后显露出来的圆洞里伸进两指,他稍一拨弄,已缓缓捏着一株上有小波菜般形状大小的朱红物体来!当这株生有六张光闪闪的晶红叶片,梗干也殷赤如珊瑚奇异的“丹参”甫出“玉麒麟”角洞时,一股无可言喻的清香已顿时弥溢了全室。这股清香,象兰花,又似桂花,如紫檀,又如角麝,芬芳极了,美雅极了,是那么浓而不烈,淳而不腻,雅而不涩,缓幽幽的,虚迷迷的,闻在鼻子里,渗入脑中,是那么令人神清气灾,心境舒畅,好象就可以随着这缕缕的芳香飘向那无忧之境去了,好奇妙,好神秘……
“丹参”的根尾部分,尚裹着一小团谈金色的粘土,这一小团粘土,放置在“玉麒麟”腹中也有一百多年了,但是非但毫无干裂之状,更显得湿润润的,软团团的,令人好不纳罕。
自怀中摸着一只小巧的瓶子,秋离拔开瓶盖,轻悄悄地将这株“丹参”放了进去,他微微一拍,又将瓶盖塞好,稳稳当当地放入怀内,然后,他把“白犀角”重新插回“玉麒麟”的头上,拍拍手,一笑道:“大功告成,分赃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