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三章 八角街上的奇案 [1]
"那时你要杀我,我当然要杀你。"小方说,"现在……""现在怎么样了?"
"现在我非但不能杀你,还要救你。"
"为什么?"
"因为你已经是个快要死的人,已经完全没有反抗之力。"小方说:"如果我杀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活得不安心。""现在你活得很安心?"
"我一直都活得很安心。"小方说:"因为我问心无愧。""你宁死也不肯做对不起别人的事?"
"对不起自己的事,我也一样不肯做。"
这个人喘息着,忽然发出了一声绝望的呻吟,就好像一只野兽发现自己已经落下了陷饼。
"我错了!"他呻吟着道:"我做错了。"
"你做错了什么事?"
这个人不再回答他的话,只是不停地低语:"你还没有变,你还是以前那个小方,我不该……不该……"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衰弱。
"你怎么知道我是小方?怎么知道我没变?"小方问:"你不该怎么样?"这个人已无法回答。
他的呼吸更弱,喘息却更剧烈,而且开始不停地咳嗽。
小方解下他的水袋,想喂一点水给他喝,喘息和咳嗽却得他连一口水都喝不进去。
天色昏暗,小方摸索着,从自己身上拿出块布中,蘸了点水,滴在他嘴唇上。
这个人终于又能开口说话了。
"我对不起你。"他说:"我也对不起鹰哥。"
他说的话让小方震惊得很久都说不出话来,过了很久才能问:"你也认得卜鹰,你怎么会对不起他?"他问这个人:"你究竟是谁?"没有回答,没有反应。
小方问他这句话的时候,他的呼吸和心跳都已完全停顿。
小方轻轻地把那块打湿了的布中,盖在这个人的脸上。
现在他已经知道这个人一定和他有很深的关系,和卜鹰也有很深的关系。
但是他想不起这个人是谁?狂风呼啸,他已听不出这个人的声音。
天色更暗。
要等到什么时候才会天亮,风才会停?
小方举起手里的水袋,喝了两口水。
他并不是真的想喝这皮袋里的水,他喝水的时候,竟全没有想到自己是在做什么事。
他喝这皮袋的水,只不过是一种本能的反应,因为他想活下去。
——这个人很可能是他的朋友,而且刚死在他手里。
如果他想到这一点,如果他知道这个人是谁,那么他也许宁死也不肯喝这两口水了。
天色虽然更暗,天亮之前岂非总是最黑暗的时候?
天忽然亮了,风势也忽然小了。
小方忽然看见了在他怀里的这个人的脸,盖在他脸上的布中已被吹走,露出了一张饱历风霜苦难,充满痛苦悔恨的脸。
小方的心立刻沉了下去,全身的血都冷了。
这个人赫然竟是加答。
在他被人怀疑,几乎无路可走时,唯一把他当朋友的就是这个人。
他用来盖住这张脸的布中,就是这个人跪下来双手献给他的"哈达",象征着友谊和尊敬的"哈达"。
现在这个人却已死在他的剑下,他居然还在这个人死后喝光了他皮袋中的水。
——加答怎么没有死?怎么会到这里来?怎么会和吕三的属下在一起?
——他为什么要说他错了?为什么要说他对不起小方和卜鹰?
这些问题小方都没有想。
他唯一想到的,就是在那个窄小的帐篷,加答将自己唯一珍惜的皮靴送给他,要他快逃走时所流露出的那种真情。
如果现在有人能看见小方的脸,一定会很惊异。
因为他的脸几乎已变得和这死人一样了。
因为他的脸上也同样充满了痛苦和悔恨。
难道这就是命运?
命运为什么总要将人逼入一种无可奈何的死角里,为什么总要拨弄人们去做一些他本来死也不肯去做的事?
风暴已平息,尸体已掩埋。
对小方来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经验,他经历过风暴,也掩埋过尸体,唯一不同的是,这一次他埋葬的是他的朋友。
一个死在他剑下的朋友。
小方以剑作仗,挣扎着往前走。
他根本没有地方可去,也不知能到哪里,更不知道能支持到什么时候。
没有水,没有粮食,没有体力,什么都没有了,甚至连那一股求生的意志都已因悔恨而消失,他随时都可能倒下去,一倒就可能永远站不起来。
他为什么还要往前走?
因为小燕。他仿佛又听见了小燕的声音,充满了痛苦悲伤的呻吟声。这一次他还是不能确定他听见的声音究竟是真是幻?所以他只要还有一分力气,还能再往前走一步,他就绝不肯停下来。
他一定要找出解答来。
他终于找到了。
就在他几乎已经倒下永远无法再站起来,他看见了齐小燕。
太阳又升起,大地又变得酷热则洪炉。
小方忽然发现她正向他走过来,赤着脚走在滚烫的砂粒上,全身的衣服都已被撕裂。漆黑的头发披散,苍白美丽的脸已被打肿,眼睛里充满泪水。
再往前看,就可以看见独孤痴。
他全身赤裸着,躺在酷热的太阳下,他的剑仍摆在他伸手可及之处。
他的人看来却似已虚脱,因满足而虚脱。
无论谁看见这情况,一定都可以想像到刚才发生过什么事了。
小方在噩梦中看见的那些事,在现实中无疑也同样发生过。很可能比他在噩梦中见到的更悲惨更可怕更令人心碎。
——有谁能说出一个人真正心碎时是什么感觉?
小方也说不出,但是他已经感觉到。
小燕已经走到他面前,痴痴地看着他,充满泪水的眼睛里,也带着种谁都无法描得出,但是无论谁看见都会心碎的表情。
小方忽然扑了过去。
她伸开双臂迎接他的拥抱,但是小方却已从她面前冲过,扑向独孤痴。
他当然不会去拥抱独孤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