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 牧场杀人地 [4]
“快……替我裹伤,快……快……我……我的手……手……”
秋华收剑入鞘,在原地等候,亮声叫道:“谁要拔兵刃献宝,他就得留点什么下来,以便日后回忆回忆。姓晏的和那位使弹弓的仁兄,还不过来作甚?在下等着你们哪!”
后面截住退路的四个人,见秋华在电光石火似的刹那间,便将他们三个同伴击溃,吓出一身冷汗,立即脚底下抹油,扭头如飞而遁,急如丧家之犬。
晏德和两名同伴在店中吃过苦头,知道利害,爪牙伤的伤逃的逃,不由凶焰全消,勇气尽失。
“咱们快走!”晏德用透风的嗓音低叫,首先开溜。
用弹弓的大汉心中有数,对方泰然自若地用两个指头,便夹住了他射出的弹子,这份功力委实惊人,吓得他头皮发炸,脊梁发冷,再不走准完蛋。他跟着晏德,拔腿狂奔,像是漏网之鱼。
相距甚远,秋华不愿费劲追赶,仰天狂笑道:“哈哈哈哈!
回龙山三霸,咱们青山常在,绿水长流,后会有期。你们欠了在下一笔债,俗语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吴某会向你们讨债的,你们等着好了。”
他向路上挣扎叫嚎的两名大汉咧嘴一笑,说:“两位,好自为之。在下不轻易杀人,你们死不了,好好养伤,只要有好的郎中,大概三两个月便可起床了,这段日子可得委屈两位罗!”
说完,牵坐骑回到路中,慢腾腾地扳鞍上马,口中吹着悦耳的口哨,向西轻驰,消失在官道尽头。
宜禄镇,也就是往昔的宜禄县,后来的长武县。镇西设有宜禄镇巡检司,后来设县后,巡检司迁至窑店。
沧海桑田,变迁甚大,早年这一带曾经繁荣过,但由于人丁稀少,盛而后衰。名义上,虽仍是西安府的辖地,但距府已在四百里外。目前,连西安府也日渐衰微,何况是座偏僻小镇?
虽说十年前大明皇朝叔侄夺位,烽火漫天,这儿并未受到波及,可是丁壮一空,人烟稀少。以-州来说,辖地东西二百九十里,南北九十五,连老带少不足四万人。平均每平方里不到两个人,可知那时的人少到什么程度了。
宜禄镇只有百十户人家,而这百十户人家中,有半数是三大牧场的人在内,真正的土著不到五十户人家,人丁不足两百人。
镇四周有废了的土城墙,相传大唐的名将郭子仪,曾经在这儿屯兵防西戎呢!据说建自隋朝开皇年间,那时叫做长武城云云,其实长武城在西面五十里。镇建在废颓了的土城墙近东一面,另筑了护镇的土寨,如果能登高俯视,可看到的景象是,破圈圈里面建了小圈圈,小圈圈中散落地建了百十户人家。
土寨有东南西北四座镇门,四条宽阔的大道在镇中心会合,房屋虽不多,但镇所占的空间却大,足有四里周径,牲口栏所占的空间,比房屋大上两倍有奇。
镇上的人都在忙,忙着整修牲口栏,但栏中没有牲口。这里的牲口栏不是用来养牲口的,而是秋冬之间,从-州西安等地前来贩牲口的客商,利用此地暂时放置牲口之用,牧场的牲口自有本身设在牧场内的牲口栏。
站在镇中举目观看,镇民大概可分三种人。一是穿羔皮袄十分神气,红光满脸的牧场主事爷们。二是穿破老羊皮,脸有菜色的奴仆。三是镇中的土著,他们大多也穿老羊皮袄,但健康状况比奴仆们好多了。再就是不时有一些体面的男女出现,穿的是熊獭狐貂的轻裘,骑的是骏马,极为神气,不可一世。这些特殊人物,大都是三大牧场的子女亲朋,不来则已,来则人人侧目,个个头痛。
十字街口至东镇门,这条街叫东街,也就是本镇的住宿地段,客店共有八间,全在这条街上,也是本地土著镇民的商业区,附近数十里地的村民,日常用品全在东街采购,三大牧场是不会光顾这些店商的,只有其中三家酒店除外。
炊烟四起,暮色已临,秋华一人一骑,恰在镇栅将闭前进了宜禄镇。
“的答的答……”马蹄踏在坚硬的街道上,发出清脆的响声,不徐不疾,倒也十分悦耳。
在镇民们的目迎下,他在第一家平安客栈前下马。
一宿无话,过了平静的一夜。
又是一个大晴天,早膳毕,旅客们纷纷上道,他却留下来了。
花了一贯银钞,他在店伙的口中,已打听清楚有关镇中所要的消息。一句话:镇民对三大牧场均无好感。
巳牌左右,他出店到处走走,里面穿青紧身,皮护腰今天有点不同,暗器插内多了一排六寸长的柳叶飞刀。这种飞刀打造得有点特殊,形如柳叶,一头轻一头重,两端开刃,任何一端皆可伤人,且可旋转飞行,因此可以用来削劈,不像传统的飞刀只能刺割。
佩上剑,再挂上一个百宝囊,外面罩上老羊皮袄,掩盖住皮护腰,皮风帽掀起掩耳现出本来面目。
洗掉了风尘,与昨天有些不同。脸上泛现健康的色泽,一双大眼黑白分明晶亮锐利,流露着智慧机警的光彩。在外表看,他与那些长相英俊的人并无不同,只是身材健壮些而已。
但只消多看他一眼,便会觉得他有点与众不同。他那双眼似乎可看透你的心胸肺腑,他不时流露在外的傲世者的微笑非常吸引人。
而经常泛现的笑容,却属玩世不恭这类人的嘲世怪笑。他并不潇洒,反之,却有时表现得满不在乎的样子,甚至有点懒散。这种外表精明而表现懒散的人,是久走江湖看破众生相的人物。他可亲,也可怕,也任性,也慵懒,也慷慨,可能也小气当然得以对方的为人来决定他的表现。总之,你很难摸清他的个性,也很难发掘他内心的真正感情和他的好恶。
镇东一带是田野,麦田中一片青绿,务农的庄稼汉不会在镇中逛荡,看街道上似乎有点冷冷清清。
街道相当宽阔,可容四车并行,他信步向镇中走,经过宜禄驿的广场,他想:“我该在驿站投宿,那也许会引人注意些。”
在这儿,挂刀悬剑的人为数不多,如果有,那就是三大牧场的主事人。这里所指的主事,指的是牧场保镖打手与管事一类人。他悬了剑,打扮却不像牧场的人,自然而然地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
他沿街左而行,信步浏览。将近十字街口,耳听蹄声如雷,接着人马出现。
八匹健马狂风似的从北街进入十字街口,向东折出,以两列横队飞驰而来,马上的骑士全穿的是羔皮袄,佩刀带剑,雄纠纠气昂昂,骑术极佳,毫无顾忌地驱马狂驰,马鞭轻摇,八匹栗色马以相同的速度狂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