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五章、万花经雨转春色 [3]
卓王孙微笑道:“到县衙做客,倒是比在大街上淋雨好些。”
那巡夜一面抖着锁链,一面嘿嘿阴笑道:“这位朋友倒是想得开。不错,等到了县衙,我们那帮兄弟必定拿出全副手艺,好好招待三位,尤其——”他嘿嘿一笑,指着相思道:“尤其是这位姑娘。”
杨逸之微一皱眉道:“郁兄,惊扰地方终是不妥。”
那巡夜上下打量着杨逸之,好不容易憋住了笑,回头道:“还真拿出贵客的架子了。老大,你看这两人莫非被雨给淋傻了?”
“的确是淋傻了!”从两人身后传来一声长叹,声音不大,但在狂风暴雨中仍是清晰之极,倒吓了两位巡夜一跳。
循声看去,居然是锁链上拴着的那个半死不活的人。
那两个巡夜一愣,为首那个挥起灯笼向那人脸上照去,骂道:“找死!”
灯光下,只见那人是个二十来岁的少年,不仅年轻,而且相当英俊,一身白衣已经湿透,却仍能看出质料的华贵来。那人又打了个哈欠,眼中的神光却渐渐明亮起来,似乎看到了什么很感兴趣的东西。
他感兴趣的却不是相思,几乎看也不看她一眼,却注视着卓王孙和杨逸之,缓缓道:“两位看来也是雅人,却偏偏不作雅事,真是可惜,可惜。”
卓王孙微笑道:“雨夜之中,何来雅事?”
少年叹道:“风雨之夜,当然更要歌板红牙,夜光美酒才可以消乏解闷。否则就算对满天暴雨,闻遍地犬吠,也比去什么狗屁县衙看这些俗人嘴脸、听其聒噪要好。”
卓王孙笑道:“如果阁下有一处歌板红牙、夜光美酒的地方,我们当然愿意前去拜会。”
少年眼睛又亮了几分:“那两位不妨立刻就跟我走。”
那两个巡夜看着他,似乎在看一个无可救药的疯子,——一个人被别人用链子拴住了脖子,在雨夜里拖着满街走,居然还要请别人去做客,不是疯子又是什么?
后边的那个巡夜突然大笑起来:“去哪里?鬼门关么?”
那少年皱着眉摇头道:“万方衣冠朝脂粉,花间酌酒不独亲。我要带两位公子去的地方,乃是天下第一风流快活的去处,你们这些俗人又哪里知道。”
杨逸之冷冷看着他,相思更是不知所云。卓王孙却微笑道:“莫非是万花楼?”
顾名思义,万花楼当然是有无数鲜花的地方。
据说万花楼所在的万花谷花丛锦簇,四季如春,而且还有比鲜花更诱人一百倍的东西——一百八十位如花似玉的女子。这一百八十位女子各以一种鲜花为名,其中每一个都倾国倾城、色艺双绝,而且传说她们的房中秘术亦是天下无双。
然而更让人心猿意马的是,这些女子都是妓女。
也就是说,只要你有足够的钱,足够的身份就可以买到她们。
此地自古为烟花世界,民风本是淫糜,多有人家自幼调教女孩儿弹琴吹萧、吟诗写字、画画围棋、打双陆、抹骨牌,百般淫巧伎艺。人物稍稍长成,又有专人教授她梳头匀脸、点腮画眉,一颦一笑,一行一坐,俱依照美人图一定态度。到了十四五岁,又教她房中秘术,枕上风情,只待日后王孙公子一夜卖笑,千金缠头。时人称之养瘦马,南方民风如此,难怪所以古来诗人才子、美人名妓多生于此。
万花楼中的姑娘多半也是自幼从江淮一带搜罗来,在万花谷中接收极其严格的训练挑选,最后能在万花楼中挂牌卖笑的不足百分之一。
另一些则是附近几省成名的名妓。
江南四省烟花行众多,其中每年花魁娘子的三甲之选都会被万花楼重金买下。无论那些名妓以前的名气有多大,到了万花楼,都会争先恐后的换上以花为名的新花名。因为这些看似俗不可耐的名字才是这些风尘女子一生中真正的荣誉所在。
这种荣誉也只有万花楼这块金子招牌才能赋予她们。
到了夜间掌灯之时,万花楼的门外的万花墙上挂满了各种牌子,第一层是十二面翡翠牌,上面是十二种名花,也就是万花楼这一届最出名的十二位姑娘,以下还有七十二面金牌和九十六面银牌。
这些牌子看上去都十分小巧,然而如果有男人想把这些牌子翻过去,他付出的金子不是以天来计算,而是以分秒。然而每天还是有无数的车马鞍舆从四面八方赶来,停在万花楼下。因为这里已经不止是一个销金窝、温柔乡,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然而,那两个巡夜听到“万花楼”三个字时,脸上的表情却像见了鬼一样。为首那个巡夜目不转睛的看了他一会,道:“你去万花楼干什么?”
那少年道:“去万花楼当然是找认识的姑娘。”
那巡夜突然冷笑两声,道:“我看你是去找死。”
那少年打了个哈哈,道:“就算是牡丹花下死,也比被两位拖着四处淋雨要好。”
为首那巡夜冷笑道:“万花楼现在姑娘却没有,孤魂野鬼倒有不少,不知道有没有几个是你认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