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章 交臂失之 [1]
村中共有六栋正屋,分为四面,正南一面是两栋,两侧有偏屋、柴房、畜栏、谷仓等等,。不折不扣的三合院农舍,前面是晒谷场,林荫下有老牛悠闲地趴着反刍,四面鸡鸭成群,猎犬奔走狂吠。这是殷实的农家,与世无争的百姓小民。
_两栋正屋中,有十来个老小,正用奇异的眼神,打量着这位陌生的闯入者。
安大叔带着君珂,绕过东面的稻草堆,直趋东面另一栋正屋;那儿的格局,与这一面完全一样。显然,这村庄最多有六户人家。
两人脚下甚快,转过谷仓,便踏人屋前广场。广场上有五个人,三男两女。三个男的是壮年人,正在修整锄犁。两个女的一大一小,村姑打扮;大的不过十六七;小的只有八九龄,正在用一把谷粒逗小鸡玩。五个人,似乎并不知道有生客到来。
君珂眼尖,突觉眼前一亮。这光亮,发自那位十六七岁小姑娘。她像一团令人目眩的光球,在君珂跟前发出耀目光华,掩盖了一切光彩,包含了人间的一切。
安大叔领着君珂向东屋走,踏入了屋前广场。广场上的三男,全向这面瞧。
两个小村姑,听到脚步声转身,手上的谷粒掉落地上,天真的笑容未敛。君珂只觉眼前一亮,
“咦!这小姑娘不是人,不沾些少人间烟火味。”这是他心中第一个念头。
那年长的村姑,看去年约十六七,没梳大明皇甫律定制的三丫髻,却结了两条乌光闪亮的大辫子,额前覆着刘海,予人无比清新的感觉。远山眉儿,亮晶晶深潭一般积着智慧、明媚、感情,会说话的眼儿;玉雕的美好琼鼻儿,樱桃一般的诱人犯罪的红唇儿,凝脂般的桃腮儿……天!天下间女人的光彩和灵气,全被她得到了。她穿了两截村姑常服,一色儿绿,绿得生气勃勃,绿得令人感到和平与静宁,却又生机活跃。两截衫裤,最能将浑身曲线衬得突出,只消看第一眼便知道她已经到了刚发育完成的危险年龄,该高的高,该细的细,一句话:恰到好处。总之,她如果施用了脂粉,便会污了她的颜色,幸而她没用脂粉,减一分嘛,瘦了;增一分,却又胖啦!
当然,世间上不会有完人,只是各人的审美观念不同而已。有些人喜欢修长完美的大腿,其他可以马虎;有些人喜欢大胸脯女郎,即使她不幸长有一双罗汉脚,也可以不计较,这就够了。这位小村姑,可以写包单,包君满意。
两个小村姑一看清来了个陌生人,这还了得?像两头受惊的鹿,也像被猎狗撵起的山鸡,张开了翅膀,飞入了大门,一闪不见。
三个壮年却站起,放了手中活计。含笑点头相迎。君珂不敢失礼,含笑拱手招呼。
他的脑中,小村姑的绝代容光,不住地泛出,掩盖住娇柔可人的婉容姑娘的身影。但他并未入迷,用一种奇特的感情目光,去欣赏一件似乎不属于这世界的奇异物体。
安大叔向大厅伸手虚引说:“林公子,请入厅待茶。”
“打扰大叔清净,恕罪恕罪。”君珂酸溜溜地答。
安大叔肃客登堂,落坐毕,两个青年人奉上香茗,悄然退去。
君珂含笑问:“还没请教大叔大名,尚望赐告。”
“敝姓安,名鸿。林公子略带湖广口音,定然是湖广人氏。不知公子莅临敝地有何贵干?”
“晚生乃是外出游学,途径贵地;在河对岸得聆大叔高歌,声可裂石穿云,而又感情内蕴,故而不揣冒昧,造府请益。”
“公子见笑。山野之人,信口胡诌,不敢当公子谬赞。”
“大叔的气宇风标,显非凡俗,何必拒晚生于千里外?晚生确是专诚造府请益,幸勿见拒。”
安鸿鼓掌大笑说:“公子谬矣!安某确是不知文事,公子枉顾,不啻问道於盲。呵呵!
如果是庄稼之事,安某知无不言。
君珂见安鸿一口回绝,知道他定然有难言之隐,但仍不死心,说:“晚生对诗词颇有偏好,尤好词学。五代之中,词坛大放异彩,但除了李后主之外,如论清雅潇洒的情操,以李德润为首位,其所著《琼瑶集》中,无一不可读……”
他想引起安鸿的兴趣,可是话未完,已被安鸿的一声大笑打断,笑完说:“林公子,你这不是对牛弹琴么?哦!你所说的李后主,倒有些少意思。我记得他写了些什么‘裙袜步香阶’,什么‘手提金缕鞋’……对不起,荒村丛莽之中,没有香阶,更没有金缕鞋,只有泥泞污阶,穿的是破草鞋;哈哈!踏牛粪的草鞋。你我要谈这些,未免是一大讽刺,算了吧!
留给那些不用踩牛粪的人去谈吧。林公子,快近午了,本想留驾吃顿便饭,可是咱们的糙米不宜待客。宁侄,送客啦。”
“侄儿在。”后堂转出了一个小伙子,要送客了。
君珂大惑不解,这位安大叔怎么突然变得不近人情起来了?他是个内刚外柔的人,心里面受不住,只好起身,含笑长揖道:“打扰大叔,万分抱歉,告辞。”
“安某未能一尽地主之谊,恕罪。”安鸿起身送客。
安鸿直送君珂出村,方神情肃穆地转回。进了门越过天井,内厅中有人等着他,两个小村姑和一个小娃儿,伴着一位气度雍容的中年村妇,一同站起迎着他。
这村妇的年纪,看去不会超过三十,容光照人,一袭青色村妇衫裙,掩不住她的绝世容颜,透出清丽脱俗的风华本质。她含笑相迎,笑问:“老爷,刚才来的是什么人?”
安鸿的眉梢眼角爬上了一丝隐忧,坐下沉重地说:“是一个自称林君珂的少年书生。”
“爹,就是在河对岸向爹搭讪的人?”美村姑问。
“是的,起初,我还以为真是一个书生,但愈看愈不对,他的眼神中,有一种奇异的神光,分明是练到家的武林内家高手。他的剑也与常人所用的不同,长了六寸,如果不是用剑行家,长六寸反而碍事。青衫之内,隆然之物像是江湖人所用的百宝囊。总之,他是个冒充书生的武林人,虽然英华内蕴,但逃不过我的眼下,所以赶他走路,恐怕是另有企图的人。
“爹,我们并不真怕他,他一个人孤掌难鸣。”
“珠丫头,你错了。如论弓马膂力,徒手相搏,为父当然不怕;斗刀剑,为父也不见得落在下风。但别忘了,这些江湖人会高来高去,会发镖扔飞刀,十分可怕。更可怕的是,也许是八年前的荆襄余孽,他们要探出为父的身份,大举来犯。我们……唉!不说也罢。芳侄的消息也够令人担心,这儿又发现登门套口风的武林,我们又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