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情剑客无情剑 - [古龙]

正文 第七十八章 恐怖的决斗 [1]

孙老先生谈到王怜花想将自己所著“怜花宝鉴”烧了的事,李寻欢不由问道:“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孙老先生道:“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虫,波斯传来的摄心术……”

  他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

  孙老先生道:“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他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了一个他认为最为可靠的人。”

  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也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功秘瘦,就是“怜花宝鉴”。

  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闪场、腰将这本秘发交给谁了?”

  孙老先生道:“交给了你!”

  李寻欢怔了怔,道:“我?”

  孙老先生笑了笑,道:“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

  他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鉴’交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

  李寻欢苦笑道:“但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道:“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

  李寻欢沉思道:“十二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他咽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

  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

  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改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在海口等着他,他自己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鉴’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了,他自己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

  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孙老先生道:“绝对可靠。”

  孙小红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她叹息了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步!”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孙老先生道:“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孙小红道:“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孙老先生道:“但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鉴’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了。”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的确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他盯着孙老先生,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鉴’转交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孙老先生长长吸了口烟,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活来了。

  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孙老先生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自骨的功力。”

  孙小红道:“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确是不借做任何事的,所以,我想……”

  她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鉴”传给了她的儿子,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问题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池呢?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他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是下雪。

  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

  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他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

  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的时候,这臃肿的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每当这一刹那问,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僧恶破坏。

  他热爱着生命。

  他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偷,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

  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

  他正考虑着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了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擎的女孩子。

  猩红的风蓬,比梅花还鲜艳。

  但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自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次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了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

  “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来了,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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