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吹牛袋 [5]
吹牛袋早叫起来:“你做什么?快松诀,快松诀。”吴不赊松了诀,大青牛才能爬起来,吹牛袋大是恼怒:“公子,你这是做什么?怎么可以这样!”
吴不赊嘿嘿笑道:“你莫怪我,牛兄那角太厉害,我有些怕,这叫下牛威。是我不对,我赔罪,回去喝酒,喝酒。”
吹牛袋冲大青牛啸了两声,大青牛斜着牛眼看着吴不赊,“哞”地一声低鸣,很有些意见的样子。吴不赊一则皮厚,二则有伏牛诀在手心中笃定,装着没听见,只是嘿嘿笑道:“快走快走,今儿个咱高兴,大家不醉不休。”
象斧昨日和大青牛斗了一场,深知大青牛的厉害,眼见吴不赊无声无息就把大青牛放倒在地,暗暗骇服:“能以神法制住我,能收服吹牛袋,又能一下制住这条大蛮牛,还能千变万化,主人果然是神通广大啊!”他先前七分畏三分服,这会儿却是十打十的敬服了。
回到山庄,象斧命人摆上酒席,吹牛袋不吃菜,却是个老酒鬼,一口一杯,酒喝多了话还特别多,还真是个鸹噪的家伙;大青牛也是爱酒的,它不上席,象斧命人搬了一坛子酒放到花园中,它喝了个干干净净。与吹牛袋不同,大青牛却是个闷葫芦,偶尔长鸣一声,也不知发些什么感慨。
吴不赊本来的打算,只是借象斧抵住大青牛,收了吹牛袋就要拍屁股走人,这会儿既收了大青牛,就没法再化成猫一个人走了,便说了自己要去云州的事,问象斧愿不愿意去。他以为象斧会推拒一下,不想象斧点头不迭:“我在这山里早闷出病来了,公子千万带我走一遭。公子到哪里,我便到哪里,刀山火海也誓死跟随。”
第二天动身,象斧收拾了两个大包裹,如一副鞍桥般搭在大青牛背上,也不知装了些什么。吴不赊坐上牛背,象斧扛了巨斧,迈开大步走在前面,一行往北。
吹牛袋说大青牛能日行千里,象斧也自吹可日走千里,吴不赊倒是不急,急有什么用?说句老实话,他最没信心的,就是劝云州遗族全族南迁,于是只让大青牛迈开牛步走就是,不需要跑。大青牛却误会了,以为他是怕颠簸,哞的一声,拿出了绝技,下面碎步如飞,上面纹丝不动,一上午竟然赶出了两百多里。象斧在边上迈开大步,也是一步不拉。
午后不久,远远看到一座大城,象斧介绍说是双丝城,乃双丝国的都城。
这双丝国有个来历,第一任双丝王乃是一条蚕精,当地有个采桑女叫桑丝的,采野桑时发现了它,带回家喂养。双丝王既不吐丝,也不结茧,桑丝却一直喂着它,不肯丢弃。如此数年,双丝王得了人气,修成人身,便娶了桑丝。两人生下的后代,银发金晴,外形俊美,也没有尾巴,与一般的兽人大不相同。只是他们有一个毛病,像蚕一样要脱皮,每年春季脱一次皮,丝人脱下的皮用来蒙鼓乃是极品。不过丝人对自己脱下的皮极为珍惜,都是细细收藏,死后带入棺中,少有出卖的,所以丝皮鼓千金难求。
越近城池,丝人越多,果然个个金晴银发,面貌俊美,竟少见有特别丑陋的。不过丝人个子都不很高大,和吴不赊一样中等身材的居多。当然也有高大的,极少。
最让吴不赊惊异的,是丝人穿得都很漂亮,即便是穷人,明明脸有菜色,身上却也是一身鲜亮的绸衫。这么华美的绸衫,说老实话,吴不赊在东镇开店的时候也就只有一两件,要过年过节才穿,平时是不穿的。若只看穿着,这里最穷的人都比他富得多,问象斧才知道,作为蚕的后代,丝人对丝绸有着一种几近病态的偏爱,这里家家养蚕,户户纺绸,丝绸在双丝国,实是最常见的一样东西,不论贫富都穿绸,因为除了绸衫,没有其它衣服可以穿。
“老天爷,要是把双丝国的丝绸贩去人界,那就发天财了。”吴不赊啧啧惊叹,突然眼光被一个变戏法的丝人吸引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