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冷魅情热 [1]
永旭笑了,毫无机心地说:“人不能以耳代目。如果你心中早有成见,连目击的事也可能不是真实的。”
“你的意思是……”
“如果我说我不认识苏杭双娇,你相信吗?”
“这个……”
“你已经先入为主,当然不信,但我可以告诉你,我与她们仅有一面之缘,是对头而不是朋友。你如果不信,可以向大邪的人打听。”
“这……我可是亲耳听你说的……”
“那是一种策略,所以我说人不能以耳代目。以你来说,江湖传闻,皆说你是个冷若冰霜仇视男人的妖魅,而你却用诡计将我掳来,孤男寡女局促舱中……”
“住口!你……”冷魅情急以手蒙面尖叫。
“我说错了吗?”
“你……”
永旭猿臂一伸,便抱住了她的肩膀,重心测移,冷魅失措地仰面便倒。
“你……你……”她软弱地推拒,一半娇羞一半惶乱,似是半推半就。
永旭压住了她,右手将将她的左颊扳正,面面相对气息相通,神情相当粗野,不怀好意地说:“姑娘,你想要什么?你以为我能给你什么?你要情还是要欲?”
冷魅浑身发僵,脸色苍白,似乎尚未从惊惶中醒来。
她感到压在她酥胸上的永旭的胸膛,压的力道并不重,但异样的神秘力道却令她不能动弹,永旭身上的纯男性气息,也令她平空生出要崩溃了的感觉。
如果永旭是陌生人,恐怕她早就杀气腾腾地反击了。
“你……你不要侮……侮辱我……”她虚脱般呻吟。
“你不是希望这样吗?”永旭说,巨灵之掌按上了她动人心弦的酥胸。
“我……我我……”她僵硬的身躯因此而起了变化,出现反射性的颤抖,闭上了双目,放弃象征性的挣扎,神奇的感觉,令她欲拒还迎地抓住了永旭蠢动的手。
永旭也被这种奇妙的感觉所激动,如触电般浑身起了兴奋跃动的反应,销魂落魄的感觉令他迷失沉醉,解除了后天教养所加的世俗束缚。
强烈的需要和冲动,令他温柔地、痴迷地、情意绵绵地在那灼热腻润的粉颊上,投下他破天荒第一个吻。
先是轻柔,而后逐渐热烈,更而慢慢移向那呼吸急促,吐气如兰期待着的可爱樱桃小口,由试探性的探触,逐渐转变为激情的侵掠。
冷魅无法抗拒那人热的侵掠,这种无边的震撼恐怖而又神妙,意识中,除了沉醉与期待,其他已不复存在,似已沉没在无边无际的浪涛里,进入另一个五彩缤缤的奇异天地。
舱窗外,突然传来舟子的急促叫声;“是毒龙柳絮的船,来意不善。”
冷魅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从沉迷中猛然惊醒。
永旭也猛然一震,焕然挺身而起。
后舱门拉开,小芳探头人舱急急地说:“小姐,恐怕真是毒龙的船。”
“相距还有多远?”冷魅问。
“不足一里。”
冷魅瞥了窗外一眼,晚霞已消,暮色降临,对面江左的景物,在暮色茫茫中依稀难辨。
“不要紧,夜间他们即使能赶上,也不敢动手,晚间从水下脱身太容易了。告诉船家,不动声色继续行驶。你去警告涂家兄弟,要他们躲在舱内不要出来,以免被毒龙的人认出。”
“小姐认为毒龙不知道我们在船上?”
“有此可能。江上来往船只甚多,他们不见得是追踪我们这艘船,但涂家兄弟被认出,明晨就十分危险。”
永旭接口说;“毒龙已经殆在山东,消息千真万确,不要被他的船吓住了,追来的人,如不是姬家父子,便是宁王府的高手,也可能是大魔的人,他们的寻踪术权为高明。”
他想探头外出,却被冷魅拉住了。
“不要妄想大魔的人能救你,他们无能为力。”冷魅冷冷地说,挥手令小芳退去。
船继续上航,天决黑了。
晚膳毕,熄去灯火,舱中黑暗。
永旭和衣躺下,说:“冷姑娘,你把我的百宝囊和佩剑放在何处?”
“已被涂家兄弟取走了。”对面传来冷魅的声音。
“涂家兄弟是谁?”
“他们……不要多问。
“是住在前舱的人吧?白天现身那位仁兄是涂老几?”
“不要多问好不好?”
“你们似乎相互敌视,为什么?”他继续追问。
没有回答,冷魅以沉默作为答复。
他知道问不出什么来,转变话题问:“你把我捉来,就是为了这样同舱而寝互相仇视?”
仍然没有回答,他又说:“我已经知道你把我捉来的原因了。”
有回音了,冷魅说:“不到时候,你永远不会知道。”
“我只能糊糊涂涂地等。”
“是的,要不了几天。”
“哦!你是说,我们要在船上耽几天。”
“不错,除非有了意外。”
“意外快要发生了。”他故意干笑了两声。
“不见得,那艘船也许不是跟踪而来的。”
“如果是,你打算怎办?”
“不管是哪一方的人,对我皆不成为威胁。如果是救你的人,他们投鼠忌器不敢妄动;如果是宁王府的人,我把你交出去了事。”
“呵呵!想不到你计算得那么精,有恃无恐呢。”
沉默片刻,冷魅问:“说真的,你怕死吗?”
“那还有第二个答复吗?”他说:“你呢?”
“我……”
“也怕,是不是?谁又不怕呢?说不怕死的人,可能就是一个怕死鬼。当然,谁又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呢?问题是死要死得有价值。人生自古谁无死?如果为了为非作歹而死,那就太不值得了。”
“我……”
“你怎么啦?”
“我是一个珍惜自己生命的人。”
“一个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留在世间将是一大祸害,你没有错。”
“我请教你。”冷魅欲言又止:“如果我为了保全自己,而不得不牺牲别人,我的行为是否正当?”
“这得看你的理由是否正当。一般说来,这是不对的,这是不合道义绝对自私的作法,近乎禽兽的行为,失去理性的不义举动,人毕竟不是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