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6]
“这个家伙居然如此卑鄙!”
“事后我问他,身上有刀子为什么不早点拿出来,他说对方是个成名的好手,如果早掏出刀也没有用,只有趁对方不备的时候,才能一刀致命,所以你跟他徒手对搏的时候,一定要小心,说不定他在身上会藏着什么凶器的!”
“我会注意的,真到我跟他对搏的时候,我不会伤他的性命,也不会上他的当,这一套在我面前使不出来的,我父亲再三警告过我,一个敌人在面前倒下,除非是能确知他已经死了,否则永远不要放弃戒心,不久之前,我就遇见过一次,差点送了命,所以我不会再吃亏!”
“那么你说是什么时候,才非杀他不可呢!”
“在他要伤害别人的时候,我绝不会饶他!”
“哦!你对别人的生命比你自己还关心?”
加洛琳感到有点吃惊,那是难怪的,因为她生活的圈子太窄,难以理解人舆入之间的道义重于一切的侠义胸怀的。
擦好了枪,试过枪机的操作都很灵活,祁连山才道:“我们可以休息一下,地下还是热的,不能睡,坐坐好了!”
他闭上眼睛,盘腿垂臂,将全身放松,那是内家养息运气的功夫,也是恢复疲劳的最佳方法。
这样子坐一小时,抵得上睡一整天的大觉,只是必须十分安静,不能受一点干扰,加洛琳是懂的,所以悄悄在在旁边坐下守护着,没有去惊扰他。
祁连山将息了约摸一个多小时,被一种尖锐的磨擦声吵醒了过来,看见加洛琳在远处磨着她的箭镞,笑笑道:“你的箭头很尖呀,还磨它干什么!”
“箭头上用毒药浸过的,射中了人就没有救了,你不喜欢杀人,我也不喜欢,我要把毒磨掉!”
对她能有这份心意,祁连山是很高兴的,摇摇头笑道:“箭镞淬毒,多半是在烧红时淬入毒汁,毒性已经浸入内里,磨去了外层,毒还是留在上面的,最好是不用它!”
“磨掉了外层,毒性轻微一半,我的解毒药或许能够保住对方的性命,不过箭还是要用的,赶上了老薛他们,战斗在所不免,我不便去跟老薛动手,却可以为你去对付那两个女的,他们替老薛守望地狱谷,一定也不简单!”
祁连山想想也对,对方至少有三个人,自己虽然能对付得了,但是要想不惊动人而悄悄掩近,最好还是同时进行突击,否则一声惊叫,老薛根本不必争斗,只要用那几个人质的性命为要胁,就将使他一筹莫展。
老薛也许不在乎牺牲那两个帮手,自己却不能置几个同伴中任何一人的生死于不顾,因此在突击的时候,多一个帮手是很有利的,何况加洛琳还是个很不错的帮手。
看看月影已经偏西,祁连山道:“好吧,我们该动身了,现在把药酒给马匹喝下去,我们要赶路了。”
收拾起一切,从新上路,改马疾奔,黑茉莉显得很兴奋,它很久都没有这样快跑过了。
可喜的是这一天没有风,连一丝轻风都没有,前面那一列人留在沙上的蹄印很清楚,用不着仔细地搜索追踪了,而且在大漠上行进,根本没有路,认准方向,直线前进,除非遇有障碍才绕一下,这一路上却没有什么大障碍,更绝的是这一片平原都是漠漠黄沙,连杂草都很少,牧民不至,族人绝迹,老薛用作地狱谷的通路也很有道理的。
无垠的黄沙,就形成了一道天然隔绝闲人的屏障,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冒着必死的危险,携上三四天的水份与口粮,来到这片死地上去探索一个不知道的地区。
他们疾奔了一阵,祁连山突然勒缰跳下马背,停止了前进。
加洛琳也急忙跟着下马,不解地望着祁连山。
祁连山紧皱着眉头,注视着远处,那儿彷佛是处高坡,隐约有火光闪现。
过了片刻,加洛琳也渐渐能够辨别出,那是一堆堆火堆,分散在一个高坡上。
祁连山轻轻说:“这些人一定是满天云的手下,我们必须特别小心,老薛身边已经有帮手了。”
“你是说这些人是定居在那个高坡上!”
“我想是的,满天云说过他已经打进了玛尔米乞部,这话大概是可信的,不过他最多也只是混进一部份人去,为了就近能得到支援,必须要在外面也驻有一些人,我想这就是他驻扎在外面的人手了。”
“那一定会有很多了!”
“不知道,距离太远,看不真切,不过我判断也不会太多,真有很多人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火堆了,火堆是为防止狼群的,但是只要有很多人聚居在一起,本身就具有一种警戒的作用,野兽的嗅觉较为灵敏,野狼的鼻子尤其尖,在气息中它们可以嗅到危险,就不敢去接近了,只要是满五十个人聚居的维吾尔牧群,晚上只点一堆火以为守夜者取暖之用,照样很安全。”
祁连山也是第一次走沙漠,但是在一般的常识以及一些特殊的知识,却比个老沙漠更丰富!
加洛琳不再开口了,她跟着这个男人相处了已经四天,四天中也学到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祁连山已经是她的一切,是她一辈子也不愿离开的男人,但是她在树林中草原上孤寂的长大,与鸟兽为伍时,早已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动物们的结合。有些动物们开始结合在一起后,就永不分开,那不是感情,而是双方的需要,有些动物在一段时间结合,然后又自然地分开,陌不相识,即使强把它们关在一起,却会互相伤害,那不是它们没有感情,也是它们的需要;在需要孤独时,一个喋喋不休的伴侣只会增加对方的厌恶,要使对方一直对她需要,就必须使对方不讨厌自己,虽然她是从鸟兽那儿学来的这一点,却非常的重要,如果她生活在人群中,或许永远都学不到这一点。
祁连山又看了一阵,才沉声道:“不管那儿有多少人,我们还是要去的,骑上马吧!”
“我们不是要悄悄地步行过去吗?”
“还早,等接近一点再下马步行,节省体力,只是我们不能快跑,只能慢慢地走,不能发出很大的声音。”
两个人又上了马,小白龙不习惯,但是黑茉莉却能懂得主人的意思与需要,所好是经过一段长程的疾行后,黑茉莉显示了它的优越,镇住了小白龙,而且它也需要缓步来松弛一下刚才急奔的紧张,所以它也很乖了。
两匹马都没有蹄铁,轻踏在沙上,只有沙沙的轻响。
距离更近了,近得已经约略可见高坡上的模糊轮廓。那不是一座沙堆,而是沙石混杂的沙丘,而且还围起了短短的木栅,筑成了一道阻篱,拦阻了上去的通路。
祁连山很快地判断了一下,知道满天云是用什么方法打进玛尔米乞部了,那是个大漠上稀有的部落,财富多女人多,牧民们最缺少的就是这两项,他们经常相互争竞冲突,为的也是这两点原因,大漠上求生不易,但是很早以前,人们就发明了使用金钱,他们发现用金钱也可以换取到食物时,就开始对财富注意了,人在他们之间不通行,但是可以用来跟汉人交换到各种的生活必需品与奢侈品,光滑的丝缎、布匹、食盐以及大漠上不产的米、麦。
而且以前他们所弃而不顾的彩色石头,黄色细沙,原来是汉人最珍视的黄金宝石,不但是汉人们珍重它,而且更甚的是波斯人,大食国,大秦,更北的罗刹人也同样珍爱这些东西,有一段时间,他们曾靠着这些东西而富有过,只是有限的财富无法供应长时的挥霍,他们又穷了,要千方百计去取得这些,最简单的方法就是战争。战争中还有另一项收获,就是女人。
他们珍视女人,因为女人少,但他们也卑视女权,对掳来的女奴可以任意地驱使、凌辱,女人在本族中有着崇高的地位,战败被掳,却又贱而为奴,高原上一直就以这种矛盾的制度成为了传统。
玛尔米乞却有着金沙,也有着太多的女人,向来就是别族争夺的对象,使她们不得不采取了一些奇特的法律传统来保护自己的生存,但是世界在变,传统也必须要变才能适应,玛尔米乞部一定是又遭遇到更大的压力,不得不乞求于外来的帮助,满天云刚好就把握了这个机会。
他有人,都是饶勇善战的好手,有着新式而犀利的武器,纵横草原,恰好能给予她们所需要的帮助,所以玛尔米乞部不得不改变一些规定,对他们作局部的开放,在领地内准许他们设栅为垒就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