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 - [燕垒生]

番外篇 星海(下) [19]

  雨过之后,天变得更加清澈。

  星楚背着手站在军前,陈忠站在她背后道:星楚,你真的要去当人质么?

  星楚点了点头,道:不这样他们不会信的。她转过身,淡淡道:爹,孩儿无能,让五德营经此大败,也该我付出代价了。

  陈忠道:这不能怪你,我不相信世上有人能打胜这样一场仗除非是他。说到这儿,眼中更加黯然。也许那个人还活在世上,但他一定是心灰如死,对于五德营而言,那个人就已经死了。

  星楚伸手捋了一把鬓发。她向来身着戎装,只有这个动作才显出十足的女子气。她向陈忠单腿跪下,道:爹,恕孩儿不孝了。不过爹您说过,一个人只要为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就算不成功,也不会后悔。

  陈忠没有再说什么,伸手抚了一下星楚的头发,眼中又落下了几滴泪水。

  夕阳在山,东边的天幕上已经显现出无数明星。朗月省地势高峻,在这儿看夜空,星星也象大了许多。满天星斗仿佛悬挂在空中,逼得一轮残月黯然无光。星楚向陈忠最后行了一礼,戴上头盔向共和军的营地走去,陈忠看着她的背影,眼泪只是不住地流下。

  虽然枪械都已缴了,但星楚已经准备好一条秘道,可以越山而出,向西北而去。那个地方据说是比朗月省要大千百倍,地肥水美,物产丰茂的所在,在那儿,五德营一定可以找到一个安身立命之处。只是,星楚却已经不在了。

  一个副将默默地走上来,站在陈忠身边,小声道:陈将军,楚帅说得没错,共和军确在准备火器,看来想将我们一网打尽。陈将军,快准备走吧。

  陈忠抹去了眼里的泪水,也小声道:好吧,马上传令下去,让妇孺先走。一旦被叛军发现,全军全力抵御,也一定要让女人和孩子出去。

  那副将行了一礼,道:遵命。陈忠没有再说什么,只是摸了下腰刀。

  现在长兵都已缴械,身边只剩这些短刀了。可是只要五德营还在,希望就还在。

  他的眼角里忽然有什么东西一亮,抬眼望去,天宇中有一颗流星向着西北角飞坠而下。这颗星棱角分明,锋芒毕露,陈忠心头忽地一疼,鼻翼又是一酸,泪水也又要夺眶而出。他抬起头,让天风吹着脸,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西边仍然是鲜血一般的红,东边的夜幕中却是群星灿烂。每一颗星都亮得耀眼,拖着一条长长的光芒,如亿万柄长剑。

  尾声

  壶中的水刚烧开,冲在杯中时,杯中的茶叶也上下翻滚,满杯皆绿。只是,当郑司楚说到他听方若水说要将五德营统统烧死时,这只手颤了颤。

  五德营全军覆没了么?

  郑司楚端坐在老师对面,头也没抬,道:没有。毕将军扑了个空,五德营留下的居然只是个空营。而五德营逃到后山,也是走了一半时方将军的埋伏方才发动。

  那么还逃出了一半。老师端起杯子啜了一口,出神地望着对面。后来呢?

  毕将军大发雷霆,下令将陈星楚斩杀,首级号令。郑司楚眼中露出了一丝不忍之色,这个女子真了不起,毫不慌乱,直到最后一刻。我向毕将军求情,可是他说不能饶恕。

  陈忠的女儿饶有父风,哪是会投降的人,毕炜一天到晚算计人,被人算计了一回也不冤。老师放下杯子,又叹道:可惜星楚了。

  老师认识她么?

  老师淡淡地笑了笑,笑容里却带着无尽的苦涩: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呢。他似乎也不想多谈,又道:方若水怎么会在五德营过了一半时才发动?他虽然没多少了不起,也算个名将了。

  郑司楚嘴角抽了抽,道:老师,有些事我并不知情。

  老师怔了怔,才点点头,道:是,你不知情的。

  老师不再说话,郑司楚等了一会,再也忍不住,道:老师,我有个问题,想问问你。

  说吧。

  老师,您姓楚吧?我名字中也有个楚字,有什么关系么?

  他偷偷打量着老师,但老师的脸上平静如常,不动声色,只是淡淡道:有些事,我也不知道。喝茶吧。

  是。郑司楚端起杯子来喝了一口。胸口的伤还没有完全好,喝茶时仍然有一丝丝痛意。留下这个伤口的女子却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有太多的人,认识的,不认识的,把尸骨抛在那块荒凉的高原上,被风吹,被日晒,被雨淋。他在喝着这杯茶时,觉得比上一次来这里时又长了好多岁。

  喝完茶,郑司楚双手伏地,行了一礼道:老师,我得回去了。今日是庆功仪式,我获得了共和国二等勋章,大统制也会接见我。

  你去吧。

  郑司楚走到门口,穿上了军靴,又回过头向老师道:老师,这次去朗月省,我失去了太多东西,可是也知道了什么叫仁者之心。老师,你说的也不对,仅仅有仁者之心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手中的力量。

  老师一个字也没有说,只是默默地坐在屋中。郑司楚掩上门,跳上马走了。

  在他走出一程,老师站起身,走到窗前,看着郑司楚的背影,象耳语般喃喃地道:司楚,我们都是为了纪念某个人。

  后记

  写完这个故事,心中有说不出的厌倦。书生有笔曰如刀,但笔终究是笔,变不成刀子,比最锋利的刀子更锋利千百倍的则是岁月,能把谎言变成真理,把美丽变成丑恶,也把火焰变成劫灰。当热情已成余烬,还能再写什么?想想也只有可笑而已。当理想破灭了,有些人能够奋起,有些人却一蹶不振,笔下的郑司楚还能够吃一堑长一智,我却已经懒得再写下一个故事了。

  诗能穷人,这是古人的老话,因为爱诗的人往往有一副倔强脾气,碰个头破血流仍然不知悔改;或者一醉三十日,看到不喜欢的人便来个白眼,来个不理不睬,自然难觅货殖之利。虽然做不到竹林七逸中的王濬冲之富,山巨源之贵,可是嵇叔夜之迂和阮步兵之放,却如邯郸学步,东施效颦,不知不觉地有了几分。如果说在人的岁月里写作还是一件轻松的事,那么在这十八年的驴子岁月里,写作也象压到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鹅羽,已是不堪重负。如果在这段行程中有人清谈相伴,不必是什么知交,纵然倾盖相交,只消谈吐不俗,那么多少还能忘掉一些疲惫。只是当盈耳都是吠声的狺狺,只怕还未启程就举步维艰,懒得再走一步了。

  想起格林童话里有一则《寿命》,颇有几分冷隽之妙,说上帝给万物寿命时,都是三十年,驴子、狗和猴子都嫌多,于是各减去了十八年、十二年和十年,唯独人嫌三十年寿命太少,因此上帝把那三十年加到了人身上,于是人的头三十年是自己的,算是快乐逍遥,三十以后的十八年是驴子的岁月,生活的重担压在肩上,换来的却是拳打脚踢;然后的十二年是狗的,只能躲在墙角愤愤不平地低吼。生命中的最后十年是猴子的,傻头傻脑,糊里糊涂,成了孩子们捉弄、嘲笑的对象。这则故事混在一堆王子公主的童话中,如果小时候读到,肯定会觉得无聊和可笑,信口雌黄说这也算什么破故事。幸运的是,第一次读到这故事时已经在大学里,感到的只是一阵失落。虽然还在故事中人的岁月里,却已对未来感到迷惘。

  金圣叹在伪造的《水浒》施耐庵序里写道:人生三十而未娶,不应更娶;四十而未仕,不应更仕;五十不应为家,六十不应出游。何以言之?用违其时,事易尽也。在肩负着重担的驴子岁月里,写一些无关痛痒的垃圾故事,大概也是用违其时吧。只是写的时候,也没想到这事已是易尽,仍然拼命写下去,虽然只堪覆瓿。

  驻足吧,象浮士德博士那样叹息一声:等一等,你真美丽。从少年时第一次读到《三侠五义》,开始在笔记本上涂涂抹抹一个可笑的武侠故事开始,到现在,不知不觉已经二十多年了,也终于走到了尽头,对所谓的武侠感觉失望乃至绝望。本来就是用违其时,何况周围尽是些言语无味,面目可憎,叫人望而生厌的观众,又何必恋栈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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