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风声鹤唳 [2]
黑心书生忙道:“不,不,我指的是这种香味!”
方姓汉子道:“这种香味使你想起了那个女人一定生得很漂亮,是吗?”
黑心书生喘着气道:“方兄别开玩笑了,小弟意思是说这种香味很特别,一般娘儿们绝用不起这种香粉,用得起这种香粉的娘儿们,就不该住进这种下等客栈,小弟这些年来,只在一个女人身上闻到过这种香味……”
方姓汉子眼中一亮道:“你是说……”
黑心书生道:“是的,就是三郎那小子的女人,韵凤!”
方姓汉子一哦道:“真有这回事?那么快把店家找来问问看!”
店家很快的找来了。
店家的话,起初很令两人失望。因为那个瘦骨如柴的井老板告诉他们:这房间过去几天的确有女客住过,但那女人的长相,与他们所描述的并不相同,而只是一个单身跑江湖、靠耍猴戏为生,名叫花娘的女人。
但是,黑心书生仍不死心。
他说:他对女人用的胭脂花粉很内行,不管是哪一种胭脂花粉,他只要一闻气味,便能辨别其优劣,甚至还能从气味上辨别出它的牌子和价钱。
他要店家再想想。
想想这女人是不是真的靠耍猴戏为生,平时在生活言行方面,有无启人疑窦之处?
因为他坚信一个只靠耍猴戏为生的女人,无论如何用不起这种上等的花粉,除非她耍猴戏只是一个幌子,在耍猴之外,尚有其他收入。
那位井老板被逼不过,最后只好承认这女人在离去之前,确曾先后两次,带回过两个男人,并且跟这两个男人关在房里喝过酒。
再问这两个男人的身材面貌,证实两人正是红衣剑士马如龙和那位假天杀星尚三郎。
脸上有疤的马如龙只来过一次,以后即未见露面,三郎则来过两次,那个叫花娘的女人,最后就是后者带走的。
方姓汉子虽然不清楚马如龙是何许人,以及“花娘”与“韵凤”是否为同一个人,但只要两个男人里面有一个是三郎,就已经够了。
于是两人重重地赏了店家,并吩咐不得张扬开去,然后便从井家老店走了出来。
三郎带着那女人去了哪里呢?
黑心书生经过一再苦思,终于又想起一个地方:城隍庙后的那座阁楼。
地方是猜对了,只可惜晚了一步!
两人抵达时,适值三郎离开不久,阴阳翁孙一缺和庙祝汤老头两人的尸体尚未僵硬,但找遍庙前庙后,已经不见了那位三郎的人影子。
不过,经此一来,黑心书生可总算有了一个初步的交代了。
这一连串事实,不仅证明他说的四千两黄金不是空穴来风,同时也证明他对三郎行踪之推测,完全正确无误。
然而这也只能算是一个好的开始。
三郎那小子在杀害了阴阳翁孙一缺之后,又带着那女人去了哪里呢?
黑心书生绞尽脑汁,结果再度被他想出一个绝招。
他认为他最初的构想仍然有效。
这也就是说:三郎带着那女人也许还有四千两黄金必然仍旧藏在城中某处未曾离去。
至于如何方能找着这一对男女,他觉得最省事的办法,就是由住在四方客栈的那些剑士去代劳。
他相信无情金剑在劳师动众之余,一定不会就此甘休。
剑士人多,行动方便,一对外乡男女,无论走到哪里,都难免不引起别人注意,那些剑士只要发现了可疑人物,一定会先回来向无情金剑报告,他们只须暗中把一个无情金剑钉牢就行了。
方姓汉子也觉得这的确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于是,两人便选中这家及第客栈,准备等天黑之后,再潜入前面的四方客栈,察看动静,相机行事。
只是两人却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
他们忘了在那些剑士眼中,他们两个本身便是一对十足可疑的人物。
“砰!砰!砰!”
有人在敲房门。
黑心书生以为是送茶水的店小二,问也没有问一声,便走过去一把拉开了门闩了。
敲门的果然是店小二。
只是站在房门口的店小二,手里并没有端着茶水盘子,身后却跟了两名目光炯炯的长衣汉子。
黑心书生抬头看到这两名长衣汉子,脸色不禁微微一变。
因为他一眼便认出这两名长衣汉子,正是锦衣剑士中颇具名气的“寒山秀士”徐奕秋,和“铁笛生”孔鸣。
店小二转身指着两人,结结巴巴地道:“这两位大爷……说……说……”
黑心书生羊百城心头虽然发毛,但仗着房中这时有个硬扎的靠山,表面上还算镇定。
他将店小二推开一边,打量着两人道:“两位有何贵干?”
铁笛生孔呜道:“找人。”
黑心书生道:“找谁?”
铁笛生孔鸣道:“找两个朋友。”
黑心书生羊百城道:“抱歉得很,两位来慢了,我们这个房间,是刚刚才订下来的。”
一直没有开口的寒山秀士徐奕秋,唇角间忽然泛起一丝笑意。
他的一双眼光,如同见了血的苍蝇一样,自从房门打开之后,就一直牢牢地盯在黑心书生的那一撮小胡子上。
这时忽然微笑着接口道:“我们来得并不慢。”
他跨出一步,微笑着又道:“我们要找的人是谁,阁下心里应该有数。”
就在这一瞬间,黑心书生心中忽然升起一个奇异的念头。
他脑海里突然出现一副四四方方的象棋盘。
他记得每一副象棋盘的中间,都刻有这样四个字:“楚河汉界。”
目前的形势,与一盘残棋,又有什么分别呢?
他跟方姓汉子混在一起,完全是出于迫不得已,除非真能找到三郎,并追出那四千两黄金,否则总有一天他会死在姓方的手里。
如今,他只须报出自己是蓝衣剑士的身份,跨过了脚下的门槛,便无异一下由“楚河”
跨入了“汉界”。
尽管以后见了那位无情总管,他必须为自己何以会跟这姓方的走在一起,大费上一番唇舌,但无论如何,总不致落个死罪,这不比跟着姓方的,一天到晚担惊受怕强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