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两小无猜初相会 [6]
如今初习这“大能神功”,如何能一蹴而成?
罗天赐其所以能够在几天之内,将“大龙神功”练成,乃是藉石髓灵乳所结的钟乳石的功力。
若然他非是凑巧遇见巨蟒,得食许多的钟乳石,虽则他资质奇佳,却也不能在数天之间,练成这盖世奇学。
罗天赐素性纯朴,做事按步就班,扎扎实实,自得钟乳石灵气之助,打通“玄关之窍”,灵智为之大开。
只是他虽则听慧大异于前,本性不改,做事习武,仍然是循序渐进,不燥不馁。
三年来,他除练会了“十二禽掌”外,更学成了戚左得自一张皮卷的全部武学。
这张皮卷上面,所载的武功,皆是异常精奥的奇学,每一招每一式,都含有不同的威力,都足以制人于死地。
祗是有一点,十分奇怪,那一招一式间,不但各不相连,生像是竟还包括了指掌及剑法,摘录的各家精华。
罗天赐练完指掌功力,折枝为剑,与练那皮卷上的剑法,不出二年,便已全部习成了。
最后一年,戚右戚左要他一方面复习全部所学,一方面给予他更多的时间,去做他自己喜欢做的。
罗天赐得了这么多自由,便将多半的精力,用以习医,及阅览古籍。
一年下来,对医术已有心得,但对那石室洞府的古籍,却只读了多半。
戚右戚左,此际见罗天赐人已长成,功力更已高不可测,有心著令他下山入世,罗天赐却以未读毕藏书为由,要求延迟半年。
半年中,罗天赐读书之中,无意间竟在一册乐曲入门之中发现一笺“百兽乐谱指要”,一看作者竟是那“金杖使者”。
罗天赐大喜过望,皆因他得了那百兽令与兽乐谱,已有七、八年之久。
七八年来,他走动不离的,让这一书一笛装在身上,却始终不知用法。
如今他骤然找著指点迷津的法门,那能不喜。
但那知一看之下,却不由十分失望。
原来,那“金杖使者”,笺中留言,仅说那“百兽令”的是一宝,为当年百兽神君,以寒犀之利角,龙虎之筋骨,彩凤之精血,化练成胶,精制焙干而成,故不仅柔刚兼具,刀剑难伤,可发龙吟虎啸之声若如合鸣齐响,更可以役使百兽。
尤有进者,若以内家真气,以谱吹曲,更可制敌致胜,或迷惑人兽之心志,或伤害人兽之内腑,无不行之如意。
但金杖使者,在笺中自言缘浅福薄,虽入秘室,虽睹奇谱,却总是无法打通玄关,习奏那谱中之曲。
他最后才表示,若是有贯通生死玄关的后人,得著了“百兽乐谱”,可以吹弄洞箫之法,以真气鼓动百兽令上的孔洞,按谱习奏,日久必可所习成乐谱。
-={炽天使书城}=-金童倩女
【第四章两小无猜初相会】
罗天赐根本不知怎样吹箫,根本无从学起,故此十分失望。
但谁知那夹笺之册,是一本乐曲入门,其中详载著各种乐器,如丝竹箫琴之属的吹奏之法。
罗天赐于是潜心穷究,练习洞箫吹奏,与曲谱的识别,不数日便已能看懂得那百兽乐谱。
他既然玄关已通,依谱一而习,自然是分外容易,数月之间,便将那百兽乐谱熟记于胸。
只是,除了其中一首“逍遥引”外,其他的“残肢引”“迷魂引”等,他不敢实地次弄,怕真个如金杖使者,留笺所言的那般厉害,伤害了戚右戚左,或谷中所养的兽类。
祁连山巅,高出云表,无论冬夏,都覆盖冰雪之下,远远望去,像带著一顶白色的帽子!
山腰以外!则非如此。
山腰以外,林木繁茂,随著季节的变幻,时萎时枯,而林木之间,也散居著许多山民,依靠著打猎伐木为生!
一个夏季炎热的傍晚!
祁连山下,一所名叫王村的小镇甸里,来了个奇异的少年!
这少年皮肤白净,像貌俊秀,身材挺拔,文质彬彬,尤其是一对大眼睛,黑白分明,隐含著一股慑人的神彩。
祗是,一身粗布花衫,又破又短,赤脚无鞋,脚鸭子与半载小腿都露在外面,雪白白的,分外的刺目扎眼。
这还不奇,最奇的胯下骑著像雪白的银牛,体积雄伟,红眼玉角,角上挂一包袱周身毛色雪白赛泛银,无一杂毛,偏偏四蹄之上,有一团黑毛,与后尾同垂在地面之上。
这王村偏处山脚,外人的足迹,一年两年,难得见上一回两回,如今骤然来了这个古怪的后生,刹时间已轰动全村。
这后生,望见村民村妇,都面露奇异之色出来瞧他,村童们成群结队,跟随在牛后面,指指点点,哗然嬉笑,不由有些儿窘!
他连忙催牛疾步而走,在村中唯一的一家,高挑酒帘的店前停下,轻轻跳下牛背,嘴皮子动了几动,取下牛角上挂的包袱,步入店内,招呼道:“店家,可有什么吃的吗?”
店中柜台后,应声转出来一位帐房兼小二的老头,望见少年,先是一怔,随即堆下笑容,道:“有,有,小店酒饭齐全,祗是却少荤腥………”
乡村野店,少客上门,原不可能,常备下大鱼大肉,少年十分明埋随和,不待小二说完,便“没关系,随便弄点蔬菜就成,酒也不要!”
店家连连答应正待转身入内,少年又问:“喂!你们这可有空房,我想在这儿住一宿,还有你可知道,往陇西牧场,向那个方向走啊?”
店家一怔道:“房间现成,这,这陇西牧场吗?小的还是第一次听说,可不知是在那里!”
少年挥手令去,歪身坐在板-上,低头沉思。
不移时,店家将饭菜送上,少年一刹时便即吃个净光!
吃罢,在包袱里摸出一块银子,足足有十来两重,往桌上一放,对店家道:“麻烦你替我买一套衣服好不好,这钱要是不够,明天再给……”
店家看他穿的破烂,只当他是个穷小子,那知他会这般,一摸便是十来两。
那时节物价本贱,尤其是穷乡僻野间,有人一生都可能没见过银子是什么样子,这少年如此阔气,怎不令店家吃惊?
故此,这店家惊瞪大了眼,哈腰施礼,先把银子抓在手内,结结巴巴的道:“大爷,鄙地荒凉,没………没什么好衣服,到………到是小的,有一身新的,去………去年做的,过年只穿了一回,你要是中意,小的就让给你吧!如何?”少年点点头,算是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