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恐怖病系列·功夫 - [九把刀]

第六部分 [5]

    蓝金将自己的眼窝掏空,难道就是为了不让师父认出他来?

    这就是最古怪的地方。

    蓝金应当是个绝顶自负的人,为何需要毁容隐藏自己的特征?

    又,第一个失去眼珠子的杀手,若不是蓝金,又是谁?

    蓝金训练出的爪牙?

    蓝金训练出的徒弟?

    “不会的,蓝金一向独来独往,没心思将武功传给别人。”师父这样说。

    师父感到困惑难解,我跟阿义在当时却只是称幸。

    当晚的火锅,冒出一连串的大问号。

    所幸,第三天,并没有第三个无眼人出现。

    经过我跟阿义的严正抗议,师父终于答应将轻功的练习改在深夜。

    我跟阿义只想锻炼高深武功,可不想连羞耻心也一起锻炼。

    不,这根本不是锻炼羞耻心,而是抹杀羞耻心!

    于是,夜深人静时,我跟阿义便打扮成忍者的模样,在市区的电线杆上面呆滞地跳跃、在八卦山的树海上飞驰。

    当然,我跟阿义真的跃上高耸的大佛头顶,就在一个挂满星星的夜晚。

    虽然基于武学奥秘不宜广宣的立场,我无法透露我跟阿义如何飞上大佛头顶的,但,我可以告诉你,站在大佛头顶看星星的感觉,真的很不错。

    过了一段时间,我跟阿义的轻功颇有小成后,师父就在我俩的腿上绑上铅块,要我们不用膝盖的弯曲力量,就在电线杆间跳来跳去。简单来说,就是膝盖不能弯曲,像僵尸一样地跳。

    “为什么不能弯膝盖?这样根本不能跳!”阿义抗议着。

    “用内力,就可以跳!若再加上坚实的肌肉,跳的就越高!”师父很有坚持。

    “重点是,这样可以练到什么武功?”我感到这是没有意义的练习。

    “把腿力练到更高的层次,也可以练出内力的火候。”师父说完,便将我们丢到电线杆上。

    不用膝盖跳跃,真是见鬼了。

    我跟阿义花了四个晚上都没有成功,只是不断地从电线杆上摔下,还惊动了巡逻的警车围捕。

    这个失败的练习,让我们师徒三人的关系降到冰点,连黄昏所做的“排蛇毒练气”、“在房间创剑”的定量练功,常常都是一语不发的。

    直到好几个晚上以后,我跟阿义以僵尸跳,成功地连续跳出“十”根电线杆的成绩后,师徒三人才在疯狂的泪水与拥抱中尽释前嫌。

    学武功真好!

    多年以后,无数个深夜里,我背着巨大的水泥块,在八卦山脉挥汗练“僵尸跳”时,竟在无意间创造了一个恐怖的民间传奇:有一批僵尸从中国大陆上岸,在台湾的山里出没!

    我在八卦山脉跳,彰化就出现山中僵尸传奇。

    我在嘉义阿里山跳,嘉义就出现荒野僵尸传奇。

    我在花东纵谷跳,花东就出现僵尸已经从西部跳到东部的恐怖谣言。

    这已是三、四年以后的事情了。

    第四十七章

    我必须将时间的轴线拉长,尽管练武的时光诸多欢乐、诸多汗水。

    在未来的两年中,白天师父去行侠仗义,黄昏我跟阿义放学后,不是创剑、就是练掌,乙晶若是没有补习,就会跟我们一起听师父说些武林轶事,哈哈大笑。到了深夜,我跟阿义戴起口罩,便开始在城市中飞檐走壁,或在电线杆上练僵尸跳。

    每到假日,师父就带着我们到海边踏青。

    应该说,师父跟乙晶踏青,我跟阿义则在海底拾荒。一边拾荒,一边在怒涛中练掌练剑。

    其实这也蛮有趣的,海底世界真是奇妙无比,有一次我跟阿义还碰上一头超级深海大乌贼,我一时兴起,便用麻将尺跟它斗了起来,想将它拖上岸吃掉,无奈却被喷得一脸漆黑,差点瞎了眼睛。

    但阿义却被它八爪死缠住,硬拉进海沟里,我只好瞎着眼跟它来场听潮辨位,在海沟中砍断它的两条触手后,便抱着死了一半的阿义上岸。阿义的手中还紧抓着那两条被我砍断的乌贼脚,于是四个人便开心地坐在沙滩上,用内力将两只大乌贼脚煮了吃掉。

    在漫长的暑假中,别的学生都在玩救国团的白痴露营,而我们功夫四人组,却组成一支丛林特训队,深入毒蛇猛兽的阵营练功。白痴救国团在跳“第一支舞”时,我跟阿义则在长满青苔的大石头上,一同“崩”出难忘的回忆。

    另,为什么我说是“功夫四人组”?因为,师父收了乙晶作他第一个女弟子,开了凌霄派的首例。

    不过乙晶训练的份量很少,我瞧这并不是师父有什么陈腐的重男轻女观念,而是他不好意思做出,拿毒蛇咬乙晶这类没品的事来。

    在丛林里,我跟阿义施展飞鸿冥冥的轻功,追杀每天的餐点,乙晶则跟在师父旁边学导引内力。其实丛林最可怕的部份,就是无数的毒蛇、种种毒物,但我跟阿义早已习以为常,即使被黑白分明的雨伞节咬到了,我也只须花两分钟就可以将毒完全清出。

    因此大抵上,丛林没有海底那么可怕,我所遇过最强的猛兽,也不过是台湾黑熊。

    那一天,乙晶跟我在躲避蜂群时看到两只台湾黑熊,那两只黑熊亲昵地偎在一起,捧着我抱着乙晶练轻功时,不小心踢倒的蜂窝(注:蜂窝是种练轻功时,很容易踢到的危险物品)。

    这对黑熊情侣对从天而降的佳肴却之不恭,愉快地捧着甜美的蜂窝一同分享;乙晶跟我都为他们感到幸福,我们两便蹲在一旁,笑嘻嘻地看着两只大黑熊吃情侣大餐。

    就这样,因为我根本不怕黑熊的关系,所以我同乙晶自丛林里逛久了,便自然这两头黑熊当了称兄道弟的好朋友……虽然我跟他们两个丛林之王,结结实实打了两次狠架。

    乙晶说:“虽然他们不是宠物,但是也该有个名字吧,我瞧他们一只比较大,一只比较小,就叫他们大大、小小吧!”

    的确,为黑熊命名并非将他们视作“宠物”,因为大大跟小小也为我跟乙晶命名了。我叫“吼吼”,乙晶则叫“吁吁”。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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