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风飞燕 - [云中岳]

第一章 [3]

  三人愈追愈远,把亭中的晁凌风忘了。

  口口口口口口

  歇脚亭的亭柱下,木架上放了一桶茶,挂了几个竹碗,两只竹茶勺。

  晁凌风的神色显得颇为轻松,他用茶勺舀了一碗茶,坐在亭栏凳上,颇为惬意地喝茶,目光落在往北的官道。

  远处,已看不到七煞书生三个人。

  那是往武昌府的方向,他不愿跟上去自找麻烦。

  身后,传来极轻微的,只有他才能听得到的声息。

  “喂!那里面什么都没有,几件换洗衣裤,值不了几个钱。”他并没回头,拍拍自己的腰囊:“这里面有金银,革囊中有杂物,用得着的时候,还真值几个钱。”

  噗一声响,身后有人将他的包裹丢在一旁。

  同一刹那,他的右手抓住了伸向他左肩胁下的一只苍老的手。

  “能从在下身边将随身物品偷走的人,还真找不出几个。”他将那只苍老的手推开,这才泰然扭头回顾。

  身后的亭栏外,一位斑白胡子乱糟糟,面容显得苍老的人,正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右胁下挟了一根紫竹杖,穿一袭灰袍,背上有包裹,既不像花子,也不像个穷混混,那双老眼是唯一显得有精神的器官。

  “小子,似乎老夫也老了,十年来是第一次失手。”灰袍老人踊身跳入亭中:“只要让我老人家近身,连大闺女的胸围子也保不住,你……”

  “老不正经,别说那种有伤风化的话好不好。”他笑笑,舀另一碗茶递过:“喝口茶解渴,老伯。人老并不是坏事,世间有一大半的人,活不到老伯你这种年纪呢!不怕老伯你生气,老而不荒谬,才能受人尊敬;掏大闺女的胸围子.那是我这种年轻小伙子的事,对不对?”

  “对,对极了,你小子还真不含糊。”灰袍老人放回茶碗,解下包裹丢在凳上:

  “贵姓呀?”

  “小姓显,晁凌风。”他抱拳行礼:“请教老伯高名上姓。”

  “柏大空。小子,你该知道我。”

  “很抱歉,小可足迹不曾北出洞庭,不认识几个人。”

  “唔!很像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告诉我,刚才你用什么东西,把那位目空一切、威震江湖的黑道巨擎打得当堂出彩的?”

  “小可没有呀?”

  “真的?”灰袍老人眼中的冷芒一闪即隐。

  “人老了,手脚抽筋平常得很嘛!”

  “哈哈!老夫的手也抽筋了。”

  啸风声乍起,紫竹杖拦腰便扫,劲风先行及体,这一杖是用内力击出的。不仅劲道凶猛,速度更令人心惊胆寒。

  晃凌风坐在亭栏的栏凳上,背后的亭栏高及肩背,想躲开这一杖出其不意的重击,势比登天还难。

  眼一花,杖过无声。

  “咦!”柏太空一杖落空,讶然惊呼。

  晁凌风已经不见了,反正看到人影一闪,眼一花,人就像是平空消失了。

  凳上的包裹、竹钩杖,也失了踪。

  身后有脚步声,柏大空火速转身。

  官道上。晁凌风点着竹钩杖,胁下挂着包裹,青袍的下摆掖在腰带上,撒开大步泰然自得,向北走了。

  相距已在二十步以上,不可思议。

  “这小辈是个鬼!”柏大空脱口惊呼。

  青天白日,当然不会是鬼,大太阳在头上高照,人怎会比眼睛的视力还要快?

  “小辈,等我!”柏大空抓起包裹出亭急迫:“等我一等,老夫要交你这位朋友……”

  人是不能不服老的,追了两里地,前面晁凌风的背影愈来愈小,等到道路转了两处弯,背影便消失了。

  柏大空像泄了气的皮球,老了认老,脚下一樱,拭掉脸上的汗水,用平常的脚程赶路,老眼中冷芒再现。

  “这小子看似不快,又不是用轻功,只是普通的奔跑,我居然追不上了。”拍大空苦笑自语:“看来,我真是老得不中用了。奇怪,谁调教出这么一位出色的门人弟子?

  把几个名震江湖的高手名宿全耍了一招,而又不着痕迹,他已经具备了掀起江湖风暴的条件,相当可怕!”

  姜是老的辣!

  这位老江湖的心中,油然兴起寻根究底的念头,要查一查这位自称晁凌风的年轻人是何根底,闯入江湖的抱负和发展。

  他不承认自己真的老得不中用了。

  晁凌风却没有与江湖人打交道的念头,他有自己的事需要处理,尽量避免与陌生人发生缠夹不清的纠纷。

  在歇脚亭无意中碰上了几个武功颇为高明的人,一时手痒,捉弄了那个什么飞天蜈蚣,没想到却被隐身在亭后林子里的什么柏大空看出破绽,颇令他感到意外。

  为了避免麻烦,他一走了之,却自以为一定可以把麻烦摆脱呢!

  如果他知道他所碰上的人,全是江湖上了不起的风云人物,就会明白已经惹上了麻烦,是不易摆脱的了。

  他把这些功臻化境的风云人物,看成武功“颇为高明”的人物。

  人的运气来了,连泰山都挡不住。

  相同地,麻烦来了,躲也躲不掉,甚至愈躲麻烦愈多。

  咸宁至武昌府城,全程两百四十里。

  在他的心目中,一天的脚程绰绰有余。可是,歇脚亭无意中碰上意外,耽搁了大半个时辰,真得要赶几步了。

  摆脱了柏大空,他的脚下虽然放慢了,但比起普通旅客的脚程,仍然快了一倍以上。

  在他来说,这只是他的平常脚程,不以为意。

  而在旁人眼中,他的脚程是颇为惊人的!

  走长途的旅客,怎能用快步赶长程?

  走出三十里,谭家桥镇在望。

  他超越了三名旅客,前面走着另三名旅人,一个穿月白长袍的身材修长青年,带了两位青衣随从,脚下沉稳从容,甚有气派。

  距镇口已在一里之内,他脚下一慢,不打算超越,且到镇上找些吃的喝的,歇息片刻,不必再快走了。

  前面二三十步的三位旅客,也没留意身后的人。

  他一侵,先前被他超越的三位旅客,却逐渐加快到了他身后了。

  是三位粗壮的大汉,打扮像某些田庄里的长工,但满脸横肉,目光慑人,丝毫没有长工们朴实善良的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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