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梦想与选择 [1]
她已经放跑过一次机会了,为此她曾后悔了许久许久。
她该不该把握住这次机会?
还能有几次这样的机会供她错过?
她该不该再后悔一次?
“我不能呆在这里。我要去找他。”她下定了决心:
“就算没有机会,我也要创造机会!”
她跳起身,开始找衣裳。
就算没有郑愿,她也迟早会离开狐狸窝的。在这里她觉得沉闷压抑,有一种即将窒息而死的感觉。
这里的人们越来越封闭,并且很可笑地因这种自高自大式的封闭而感到骄傲。偶尔有些人虽觉得这是一种可悲的变化,但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她习惯不了,永远习惯不了。
她有强烈的热情。她有追求光明灿烂的激情。她有不畏艰难的勇气。
她要走出这个死气沉沉的地方,走进新天地,寻找她自己的归宿。
哪怕她的归宿是地狱,她也不再回头。
轰轰烈烈地下地狱,也比坐在这里老死强百倍千培万倍。
水无声以前从未有过女人,他不知道和女人相爱是一种什么样的滋味。
他经常在心里狂热地幻想着和山月儿交欢的情景,可那毕竟是幻想。
冯大娘不是幻想。
冯大娘是真实的。
她就在身下轻轻颤抖。
她的眼睛团得紧紧的,脸上有种似痛苦又似欢悦的表情。
她呻吟得像被人砍了一刀似的。
水无声被她的呻吟和她的表情刺激得要发狂。他觉得十分骄傲、十分自豪。
他正在占有她,他也将永远占有她。
他正在征服她,他也将永远征服她。
他也将永远属于她。
水无声一向不是个随便的人,对于男女之情,更是十分认真,十分虔诚。
他一向认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彼此互相占有过了,就将永远属于对方。
这不仅是一种责任,也是一种信仰。
水无声就是这么想的,也准备就这么做。
他痛恨淫荡的女人,也痛恨放浪的男人。他认为他们这些人已堕落得不可救药,是人类的耻辱,跟禽兽无异。
他为以前自己痴恋山月儿的举动感到羞愧。
山月儿就是个淫荡的女入,一个不知真情可爱的女人。
他本以为她还可能改好,走上正途,那么他将原谅她的过失,只要她以后不再背叛他就行了。可她一点肯上进的念头都没有,她把他对她的真情扔进了臭水沟里。
既然她不耍,他就献给另外一个人——冯大娘。
冯大娘当然并不是处女。她都已经人到中年了,她的过去当然是多姿多彩的。但水无声并不太在乎这些,他认为冯大娘是个懂得真情可爱可贵的人。她知道什么是应该珍惜的。
只要她以后只属于他一个人,他就将永远只属于她。
水无声就是这么样的一个人。
水无声粗鲁地揉捏着她,他似乎想把她撕裂成两半。
他可以随意对待她,她也可随意对待他,因为他们都属于对方——水无声就是这么想的。
冯大娘似欢悦又似痛苦地起伏着,摆动着。
她喜欢做这种工作,既可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些目的是用其它手段难以达到的),又可以得到彻底的享受。
水无声虽然粗野、虽然笨拙,但却精力充沛。
她就喜欢这样的男人,因为她可以教导他,引导他,从心里征服他。
她喜欢这种感觉。
她讨厌那种自以为是的情场老手型的男人。
现在,水无声已在她掌握之中了。不日内,狐狸窝也将落进她的手心。
也许有一天,她可以和她在中原的主人分庭抗礼。
她相信这一天会来的。
山至轻根本就没把刚才会场上的争吵放在心上。
因为现在他已是天马堂堂主、主意最终还是得由他来拿。
山至轻并没有觉得夏至上的话真的冒犯了他。他知道夏至上这人的毛病,甚至喜欢这种毛病。
心直口快的夏至上,还构不成对他山至轻的威胁。相反,满脸忠诚的任至愚说的奉承话,却让山至轻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说心里话,山至轻并非不同情郑愿,也并非不想将安宁镇的人赶出大漠。毕竟,卧榻之侧,睡着这么一群虎狼,总归不是件好事。
但山至轻还不想这么早就动手。他要等,等郑愿和孔老夫子之间必将发生的冲突。
山至轻从来不会会低估一个人,尤其是郑愿这种人的能力。他相信郑愿一定会想办法招集一支强有力的队伍,给孔老夫子以强有力的打击。
那时候,他这个渔翁就可以得利了。
山至轻坐在灯下,欣赏着天马堂主的信物玄铁指环。
这似乎是枚相当普通的铁指环,式样既不新奇,做工也不考究,但拥有这枚玄铁指环的人,却可以随时调动千军万马为自己拚命。
它的上面刻着极小的四个字——“统领天马”。
有了这四个字,它就由一枚看似普通的不值钱的指环变成了权力和财富的象征,变成了众人觊觎的对象。
现在它属于他山至轻了!
他从加入天马堂做跑腿望风的小喽啰起,就一直梦想着有一天这枚指环会戴在他手上。
现在美梦已成真,山至轻反倒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了。
他回想着今天从郑愿手里接过玄铁指环时另外六只狐狸脸上的表情,心里实在是得意极了。
他们原来只是兄弟,现在却变成了主仆、君臣,他们怎么能没有不平、没有妒嫉呢?
想到这里,山至轻的好心情渐渐消失了。
“匹夫无罪,怀壁其罪”这句话,他很小就懂了。
他敢肯定有人已经在打他和这枚指环的主意了。
山至轻一向是个外粗内细的人,否则他也不可能当上狐狸窝的老大。
他看起来总是漫不经心的,实际上他的眼睛比许多人都要厉害得多。
他还记得,郑愿交出指环的时候,水至刚的耳根红了。只是有点红,但山至轻用眼角的余光瞟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