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2]
“我相信他一定会找到这里来。”布孤征以一个很舒服的姿势啜着酒,声音像是充满了愉道:“不过我还想再试一试他……”
萧遗欢的眼睛亮了一下,他维持每一个字由喉咙出来时和平常一样的韵律。虽然这需要极大的抑制力,抑制兴奋道:“布大先生决定派谁去?”
“柳晴风。”说话的人似乎连握着酒杯的手都在笑,道:“很可惜和那个年轻人交朋友后便没有机会领教凌峰断云刀的机会……”
所以他指派柳晴风代替他去考验那把刀的“感觉”。
萧遗欢知道柳晴风的紫背金鳞刀曾经受过布大先生的指点。
整整五年。
柳晴风的出手,几乎已有八、九分布孤征的神韵。
他笑了,淡淡的应喏,淡淡的转身,走出第一步。
布孤征认为潘雪楼找到了这里必然会跟他变成好朋友,不但认为,而且肯定。
的确如果没有魏迟留的血案,如果没有洛阳所有的客栈拒收,如果没有夏斜和他的骷髅现在已经找上了潘雪楼要命。
他们一定会变成好朋友。
就像潘雪楼和魏迟留一样,杯酒交生死。
因为他们都是英雄。
英雄和英雄之间并不需要时间来认识对方。
他们的时间是用来做更多有关“英雄”的事。
萧遗欢笑了,当他看见柳晴风的时候,心里正在想。
“如果英雄的刀挥向英雄,是不是也正是因为时间不够的关系?”
柳晴风对于萧遗欢突然问出来的这句话皱眉想了很久很久,才道:“不会,被称做英雄的人一定有他特殊的神韵,彼此一眼就可以认定对方。”
“不过……”他补充了一句道:“除非两个人的心一开始就决定非置对方于死地不可。”
萧遗欢笑了。
他正是要让这件事变成“必然”的发生。
***
夏斜的骷髅是一件很奇怪的兵器。
它来自大漠,大漠的“黄沙天地流”。
据说远在两百年前柳帝王的时代,蜀中唐门便有一个叫唐遥的不世奇才,号称“唐门的手指”!
由于他太恃才傲物,终于被一十二位唐字世家的长老逐出了门户。
一怒,远到塞外凭着巧妙灵特的手指打造出“苦脸骷髅”,一身机关最少有三十二种之多。
“这座骷髅本身就是一个随时可以携带的机关房。”夏斜的声音一向是阴阴沉沉的,道:“对于我要他的命的人,一向会告诉他这句话!”
“苦脸骷髅,请君入冥”。
冥就是地狱,就是死亡。
潘雪楼明白这句话,不过他更想明白道:“你在杀魏迟留的时候,是不是也告诉了他这些?”
“没有!”
“为什么?”
“因为他不配!”夏斜的声音更冷,一双瞳孔烧着怒火道:“一个出卖大明皇朝的汉贼只有死!”
他的意思是,跟这种人说话是一个耻辱。
潘雪楼没有机会再问他最想知道的事情。
夏斜的骷髅突然“活”了起来。
这是一种很奇特的杀方式,夏斜将苦脸骷髅放在自己的身前,用双臂控制着杀人。
人和骷髅之间配合是如此的完美。
恍然一看,真会以为是夏斜的一身骨骼跑了出来似的。
潘雪楼的眼中有一份惊叹。
惊叹于两百年前唐遥的巧思,以及随着制造出这副骷髅所创出大相违反一般武学理论的搏技。
刀出,每一个缺洞拍着空气都发出不同的旋律。
每一寸前进时,空气的阻力滑过刀身的缺洞也都产生了极为微妙的变化。
这种分毫之间的差距,肉眼或许看不出来。
但是生死一线往往也决定在这分毫的变化上。
潘雪楼的刀一动,夏斜立刻感受到无比的压力。
骷髅的双臂平伸,刹那却是左臂一缩右臂暴长一倍。
潘雪楼刀迎,方架住,忽的右臂缩,弹指变成左臂自顶上百会穴罩来。
“好!好古怪的兵器!”潘雪楼笑着,以刀再架格,同时往前一大步迈进。
一丝冷笑,自夏斜唇间而出。
潘雪楼觉得不对时已经来不及。
苦脸骷髅不是人,而是一具机关。所以它也可以做到人类不可能做到的两件事。
那只“手臂”可以倒拗“关节”扣下。
五根骷髅指可以脱出“手腕”如飞爪。
潘大公子唯一可以做的,似乎唯有“闪”。
因为这具骷髅又做出一件人类绝对做不到的事。
头飞,飞头。
机括的弹力让那颗森森刃牙大张的骷头闪电咬来。
好快!
所有的变化都还来不及收入眼。
唐大姑娘惊叫的声音也还来不及发出来。
血已经由潘雪楼的肩头喷出,是五指飞爪入。
血有由着潘雪楼的颈胸喷出,是刃牙飞头咬。
但是他仍旧站着,而夏斜却已经倒了下去。
为什么?
夏斜不信,他实在不愿相信。
但是事实告诉他,凌峰断云刀,潘雪楼的凌峰断云刀的确可以让他倒下去。
唐羽铃的口张得老大,楞在小雨中。
是惊喜盖过了所有的知觉?
还是一种情愫已经系住了自己的心,甚至越逾过对生命。
潘雪楼“收”回了刀,在雨中,在渗出的血滴中。
“凌峰断云刀不愧是十年来最奇特的兵器!”夏斜的眼中就如同他的话一般充满了钦佩,道:“因为它让人们看到刀身都是‘缺洞’,却不会去想到‘刀’其实是由许多碎钢片所‘组合’……”
每一片钢片都有它固定的位置。
所以刀还是刀的样子。
但是当钢片索系在刀柄的机括弹开时,这把刀已经变成了有二十四片暗器,有二十四种不同的气机有二十四路不同的回二十四个不同的方向扑向敌人。
“如果苦脸骷髅有毒……”夏斜要走以前忍不住问了一句,道:“你这样做是不是太冒险?我知道你一定可以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