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戈京华 - [杨虚白]

第一章 京华英雄会 [3]

  喝茶么?何丽华轻轻地问。

  吴戈摇了摇头。这是何小姐的书房,屋里的装饰朴素淡雅,几架书,三五幅字画,丝毫看不出是大富之家。他脖子上的红晕渐渐消退了,但仍然不知道如何开口。尴尬的沉默中,只有书桌旁,一只小铜壶在炭炉上,咕嘟、咕嘟地响着。

  紫嫣,何小姐叹了口气,轻轻唤了一声,请你叫老余取五百两银子来。吴戈有些慌乱:用不着这么多。二百两就够用半年了。五百两我我恐怕短期内没办法还你。

  何小姐道:这也怪我,我是上个月才知道,你在我的铺子里已经当了快半年的挑夫了。都还是紫嫣跟我说的。荻小姐和芸公子姐弟俩的境遇颇让人同情也亏得你收留了他们一大家子。三个大人三个孩子,你一个挑夫如何养得起?她一顿,温言道,莫如这样,我这米行,一直缺一个总管。紫嫣毕竟是个未出阁的闺女,不方便总由她抛头露面。你见多识广,如肯赏面帮我,总比我们小女子强些。你的工钱我每个月少付你一些,直到还清利息我就不收了。何小姐抿嘴笑着,觉得自己说得很得体。

  余一过捧着一大盘银锭进来,放在吴戈面前,恭恭敬敬地退了出去。吴戈的脖子又开始漾起一片红色。

  他的头低着没有抬起,腰脊却一直挺着:我一点不懂生意上的事。没办法帮你。你也是知道我的,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他不知道如何把感激的话理得更顺一些他还是由衷地感激何丽华的仗义相助。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羞耻,恨不能钻到地里去:这么多年我从不肯,从不肯平白受人恩惠。我只借我现在需要的二百两。我会在半年左右筹齐银两还你的。谢谢你了。

  何小姐张口想说什么,却也忍住了。她叹了口气,知道这个人向来是如此犟。她只好礼貌地笑着,起身送他,并说:什么时候,你和荻小姐摆喜酒,别忘记请我这个老乡哟。

  吴戈仍只低着头,没有回应。

  看着吴戈低头离开,何小姐脸上一直努力憋出来的端庄大度的笑容渐渐僵了。丫环沏了茶,给铜壶加了水放回炉上。

  严紫嫣轻轻走进来,和何小姐呆呆坐下,谁也不说话。只有铜壶里的水咕嘟、咕嘟地响着。

  吴戈霍地坐起,浑身冷汗,头发透湿,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泪水。

  荻小姐闻声敲门进来,幽幽地道:昨夜你醉了。是余工头把你背回来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的脸上仍然写着惶恐和担忧,今儿一大早,一大群人来找你,在天井里已等了小半个时辰了。

  吴戈捂着脸,头疼已经略缓,记忆一点点清晰了起来。

  从何府借钱出来,吴戈站在何府大门口的石狮子前,叹了口气,料峭的晚风却让他挺直了身子。余一过拍拍他的肩,道:用不着这样要面子吧,不就是求女人帮了个忙嘛,搞得如丧考妣的。要不,咱们喝一杯去?吴戈苦笑一下。余一过也是山阳县的老乡,还是严紫嫣的远房表兄,在米行里做个工头,对吴戈也一直另眼相看,颇为照顾。自从十个月前回到京城,找到了荻小姐和芸官开始,自己就一口酒也没沾过了。吴戈这段时间,心情压抑到了顶点。

  他七年前收养了一个孤儿骨骨,后来又与十余年前的故人荻小姐姊弟重逢。三年前他决定去游历一番,便把骨骨托付给荻小姐。回到京城才知道知道荻芸姊弟已然穷困潦倒。当他把荻小姐、芸官夫妇、骨骨,还有芸官的一双儿女从城东那个破旧不堪、漏风漏雨的老宅里接出来时,确实来不及做更周详的考虑。

  他托淮扬会馆的朋友在西城的塔砖胡同找了三间屋,把他们安置住下;虽然是与许多杂人共住一个院子,毕竟好过城东那旧宅子太多。他把自己的积蓄全部交给了荻小姐,一个人同时兼了几份工,马夫、车夫、保镖,在草桥、甚至天香楼卖艺演杂耍。相府的家人仆佣和丫环们早遣散光了,荻小姐换上了荆钗布裙,天天亲自下厨,揽了许多女红针黹的活计,甚至抛头露面帮人浆洗衣被。而芸官,确实没有什么谋生的路子,偶尔写些字画,并卖不了几个钱。

  许是吴戈一个人惯了,实在难以适应同一屋檐下一大家子的生活。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芸官的妻子刘氏,吴戈尽了很大努力,仍无法与她相处沟通。她总是这么同芸官以及邻舍嘟囔着:咱们再落泊,姐姐也是相府小姐;姓吴的再有恩,也只是个下人,说好听点,一个义仆。这姓吴的癞蛤蟆

  听说她这些时日来,三天两头托些三姑六婆为吴戈张罗,先是磨豆腐的金寡妇,后来是关大叔的哑巴闺女,最近又在说隔壁胡同卖羊杂汤的麻脸陶二妹,这些吴戈都忍了。吴戈知道,自己在她眼里只是个老光棍,越早打发越早安心。

  吴戈揉着太阳穴,他记起来两个人喝了很多酒,余一过去出恭,不知怎么跟人吵了起来,然后动了手。他把一脸血的余一过从人群中救出,拉到身后。然后自己动手了么?他拼命摇摇头,没有半点头绪。

  他披了衣走出门。天只是初亮。在四合院的天井里,七八名紫衣人整齐恭敬地站立着。一名高大的锦衣汉子,背着手望着渐亮的天色。

  卓燕客听到门响,转过头来,对吴戈说:昨晚,在逍遥酒楼,你喝醉了。还打伤了我五个徒弟。

  对于吴戈来说,此刻最不愿碰到的就是山阳县的熟人。尤其是卓燕客,这个年少时的朋友,当年他和耿昭是吴戈最好的朋友。少年时的友情就是一辈子的友情,但落泊之时,最怕遇见的也是故交。

  思明是耿昭的字。贫穷的父母希望他有一个光明的未来。耿思明自认为是个天才、读书种子,至少他从乡试起成绩就相当不坏,科第之途并不算坎坷。只是艰辛苦读换来功名之后,耿思明却发现,在修齐治平的圣贤书之中,并没有一个理想世界等着自己。当他的心中一片光明之时,他的人生一片黑暗;而现在,所有人眼里,他的人生已是一片光明,然而,他的内心却是一片黑暗。

  耿思明并不是一个爱记恨的人。当年他迎娶高侍郎的千金,婚宴上他清楚听到宾客们的窃窃私语:才华横溢惊动京师的耿某人,在这些人眼里,无非是个攀龙附凤的小人。他清楚记得高府另一位女婿、身世煊赫的俞楚材公子,见到自己时高高亮起的鼻孔和不屑的目光。

  他也记得,当年作为一名七品监察御史,自己秉公弹劾数名大员、包括前任首辅大人在内,自以为必能警示奸顽,震动朝野。谁知自己文采斐然的奏章被皇上轻蔑地扔在地上,不屑一顾。如果不是首辅大人故作姿态市恩,为自己说情,只怕要被处以流放之刑。皇上在罚了他一年的俸禄后命他去相府跪谢。他记得奉旨前去时,首辅大人揶揄的笑容,还有在座宾客们促狭刻薄的嘲讽。他记得去白云诗社,起社的几名诗坛领袖和才子俊彦们竞相去讨好那时还仅是个稚龄少年的芸少爷,而自己则捏皱了诗笺落寞地躲在角落。初为御史的那两年他几乎得罪了包括岳父在内的整个朝廷整个世界。他记得那两年无论到哪里,自己看到的,都是别人高高抬起的一对对气焰嚣张的鼻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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